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1 患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参与,并在任何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75周岁(包括临界值),男性或女性患者。
3 自上一次抗肿瘤治疗以来,已有的病理记录或当前的肿瘤组织样本活检证实为晚期、不可切除或复发性和进展性的实体瘤患者,且对可用的标准治疗方案不可用或无法忍受,或无标准治疗方案。 a) Ⅰa期(剂量递增阶段):晚期实体瘤患者; b) Ⅰb期(扩展研究):未参与Ia期研究的CRC(MSS或MSI-H)、LC、SCCE、GC和BC患者。其他肿瘤患者,经研究者和申办方讨论同意,可以入组;其中,LC、SCCE 和 GC患者必须曾经接受过任何PD-1/PD-L1抗体治疗至少12周且治疗失败。
4 根据RECIST V1.1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在签署ICF前不超过4周的CT扫描或MRI)。
5 东部肿瘤合作组织(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1分。
6 预计生存期≥3个月。
7 首次给药前7天内,患者必须满足以下器官功能和骨髓储备: a) 血小板(PLT)≥90 × 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5 × 109/L,血红蛋白≥ 9 g/dL(不依赖于EPO、G-CSF或GM-CSF等辅助手段,且至少7天内未接受过输血); b) 凝血功能:INR≤ 1.5,APTT≤ 1.5×ULN; c) 肝功能:胆红素≤ 1.5 ×ULN(直接胆红素正常的Gilbert综合症患者可以入组),AST和ALT≤ 3 ×ULN(如有肝转移,则AST、ALT≤ 5 ×ULN); d) 肾功能:血清肌酐≤ 1.5× ULN或肌酐清除率≥ 60 mL/min(按照Cockcroft-Gault公式)。
8 心功能:超声心动图或多门采集(MUGA)扫描时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女性QT间期(QTcF)≤470 ms,男性≤450 ms;
9 在筛选或基线时非哺乳或非妊娠女性(妊娠试验阴性)。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筛选前1个月,整个研究期间以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使用高效的避孕方法,并且无捐卵计划。其男性伴侣必须同意在筛选期,整个研究期间以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使用避孕套。(避孕方法详见附录4)。 *女性初潮之后直至绝经之前,除非永久不育,否则均被认为可育。绝育方法包括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结扎、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和双侧输卵巢切除术。
10 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患者无生育计划,并且愿意在筛选期,整个研究期间以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计划。其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必须同意在筛选期,整个研究期间以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使用一种高效的避孕方法。
11 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12 确诊为不可切除肝细胞癌(HCC)和肝内胆管细胞癌(ICC)的患者, Child-Pugh 肝功能评分为 A 级或较好的 B 级(≤7 分)。
13 尿 PGEM 高水平(尿 PGEM≥4000pg/mL 或者尿 PGEM 与尿肌酐比值 ≥4ng/mg,可根据入组及疗效情况进行调整)。
排除标准
1 静脉采血有困难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2 首次服用KF-0210前4周内或少于5个半衰期内 (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抗肿瘤治疗者,包括化疗,生物疗法,内分泌治疗和免疫治疗(疫苗,细胞因子或生长因子以控制癌症);
3 首次服用KF-0210前6周内接受过明确放疗者,如果被视为靶病灶,则受辐照的病灶无进展迹象。或在首次服用KF-0210前2周内接受过姑息放疗的患者。或在进入研究前有尚未解决与放疗相关的副作用。或在首次服用KF-0210前8周内使用放射性药物(锶,钐);
4 患有可能需要其他治疗的活动性恶性肿瘤者;
5 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者;
6 严重的心血管损害者:首次服用KF-0210前6个月内,充血性心力衰竭史大于纽约心脏协会(NYHA)II级,不受控制的动脉高压,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或中风;或需要治疗的心律不齐(包括口服抗凝);
7 患有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或有自身免疫疾病史,控制不佳的哮喘或需要全身性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类药物治疗的综合症病史,除外白癜风或已解决的儿童哮喘/动脉粥样硬化者。需要间歇性使用支气管扩张药(例如沙丁胺醇)的哮喘患者不会被排除在本研究之外;
8 患有胃炎、肠炎或消化道疾病者(如消化道溃疡,包括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等);
9 无法口服药物,吸收不良综合征或其他任何可能会损害KF-0210生物利用度的胃肠道疾病者(如恶心,腹泻或呕吐);
10 合并疾病,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类药物,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或可吸收的局部皮质类固醇类者,但除外吸入或鼻内糖皮质激素(全身吸收最小);
11 正在使用NSAIDs,COX-1/COX-2抑制剂类药物者;
12 首次服用KF-0210前28天内接受过手术或介入治疗者(不包括肿瘤活检、穿刺等);
13 首次服用KF-0210前28天内或少于5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使用其他研究药物者;
14 事先暴露于作为集落刺激因子1受体(CSF-1R)拮抗剂药物者,例如但不限于Emactuzumab(RG7155)(Roche),PLX3397(Pexidartinib)和JNJ40346627(J&J);
15 首次服用KF-0210前28天内使用任何疫苗者(例如鼻内流感,麻疹,腮腺炎,风疹,口服脊髓灰质炎,卡介苗,黄热病,水痘和TY21a伤寒疫苗);
16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者(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17 无法控制或有严重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或活动性感染需要肠胃外抗生素治疗;
18 对以下筛查阳性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肝核心抗体(HBcAb)(HBsAg阳性,或HBcAb阳性,将进行HBV-DNA检测,如果阳性则排除),丙肝抗体(HCV抗体阳性,但HCV RNA阴性,则可入选);
19 研究者判断不适于参与本研究者
该临床试验旨在评估KF-0210片联合PD-L1抗体阿替利珠单抗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耐受性、PK特征和初步抗肿瘤活性,并确定联合用药II期临床推荐剂量 (C-RP2D) 。
KF-0210片是凯复医药自主研发的高选择性、强效EP4受体拮抗剂,通过对肿瘤微环境的调节,提高人体抗肿瘤免疫功能。与PD-L1抗体阿替利珠单抗联合使用,有望产生抗肿瘤的协同作用,增强疗效、使晚期实体肿瘤患者获益
关于EP4受体拮抗剂
PGE-2是肿瘤组织逃逸免疫功能的介质,通过与EP4受体结合发挥作用。EP4受体拮抗剂可以增强抗肿瘤免疫功能,有效阻断PGE-2引起的肿瘤免疫逃逸。EP4受体拮抗剂可以增加肿瘤组织中免疫细胞浸润,将“冷肿瘤”转变为“热肿瘤”,从而提高PD-1/PD-L1抗体的疗效。此外,还可通过抑制PGE-2对肿瘤细胞增殖和血管内皮细胞增殖的促进作用抑制肿瘤的生长和转移。截至目前,EP4受体拮抗剂赛道尚未有上市产品,均在临床研发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