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人群 不可切除的晚期或复发转移性、经中心实验室确认的 Claudin18.2表达阳性(中、高表达)且 HER-2 表达阴性的初治的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
注:
初治的患者也包括既往接受过任何新辅助、辅助等治疗且距离入组给药时间大于 6 个月(化疗停止日期算起)。Claudin18.2 表达阳性(暂定):中表达指通过中心 IHC 测试确定的,肿瘤表达 CLDN18.2≥40%的肿瘤细胞表现出中等(2+)至以上强度的膜染色。高表达指通过中心 IHC 测试确定的,肿瘤表达 CLDN18.2≥70%的肿瘤细胞表现出中等(2+)至以上强度的膜染色。
入组标准受试者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标准才能进入本研究:
1) 性别不限,年龄≥18 且≤75 周岁;
2) 自愿受试并签署知情同意书,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
3) 既往采集或保存的肿瘤组织样本,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
4) 纳入肿瘤组织样本经中心实验室免疫组化检测为 Claudin18.2阳性中、高表达的患者;
5) 纳入不可手术切除的晚期或转移性初治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且 HER-2 免疫组化或 FISH 检测阴性的患者(经有资质的实验室或中心实验室确认的 HER-2 免疫组化 0/1+,或 2+且经 FISH检测确认为阴性);
6) 根据 RECIST1.1,至少存在一处可测量病灶;注:可测量病灶不能选择 4 周内接受过放疗部位、4 周内接受过其他的局部治疗的病灶。如果既往放疗部位或接受过其他局部治疗的靶病变是唯一一个可选病灶,研究者需确认该病灶明确进展。
7) 筛选时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状态评分为 0 或 1 分,且入组前 2 周内无恶化;
8) 预计生存时间≥12 周;
9) 良好的器官功能水平(在本试验首次用药前 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白蛋白、重组人促血小板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CSF]治疗): 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2.0×109 /L,血小板计数≥100×109 /L,血红蛋白(Hb)≥90 g/L; 血清白蛋白≥3g/dL 血清总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ULN),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原发性肝癌或肝转移允许 AST 和 ALT≤3×ULN);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肌酐清除率≥60 mL/min;
排除标准 受试者若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任意一条,将不能进入本研究:
1)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或治疗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者为准)接受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全身化疗、放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如果对周围骨转移病灶进行姑息性放射治疗,且患者从急性毒性中恢复,则允许间隔 2 周);或者在给药前,上述治疗的相关毒性反应(除脱发)未得到恢复(恢复至≤1 级或基线水平);
2) 既往曾使用过 Claudin18.2 产品治疗的患者;
3) 筛选时患有其它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者,但对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者除外;
4) 已知或筛选期检查发现患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患者,但允许以下受试者入组:a)无症状性脑转移受试者可以参加,但需要作为疾病部位定期进行脑部影像学检查;
b)经治疗后的脑转移病灶稳定 1 个月的受试者;
5) 已知的周围神经病变大于 1 级(没有深部肌腱反射作为唯一的神经异常除外)
6) 存在已知活动性或可疑自身免疫疾病,或需要接受全身治疗的自身免疫疾病患者;允许入组处于稳定状态,不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7) 有异体器官、骨髓移植或干细胞移植史的患者;
8) 既往和目前有肺纤维化史、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可能会干扰可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和处理的患者;活动性肺结核或筛选前≤48 周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的患者,无论是否治疗;
9) 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包括: 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为Ⅲ-Ⅳ级的心功能不全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未控制的室性心律失常;以 Fridericia 公式计算 QTc 间期≥480 ms 或有 QT 间期延长综合征,或患有可能导致 QT 间期延长的合并疾病;
研究设计 本研究是一项在不可切除的晚期或复发转移性 Claudin18.2 阳性(中、高表达)且 HER-2 表达阴性的初治的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中开展的多中心、开放标签、联合治疗方案的Ⅰb/Ⅱ期临床研究。
Ⅰb 期剂量递增研究包括 2 个剂量组:Q-1802 单药研究(方案编号 Qure-1802-101)中评价的 10mg/kg 和 20mg/kg 两个剂量组,分别联合 XELOX 标准治疗方案。以 10mg/kg 作为起始剂量,进行剂量爬坡,以获得联合给药的 MTD 和/或 RP2D 剂量。
Ⅱ期研究采用单臂设计。进一步观察 Q-1802 联合 XELOX 方案治疗Claudin18.2 阳性中、高表达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
研究药物:
Q-1802 注射液
规格:150 mg/瓶
剂型:冻干粉针
使用方式:静脉注射
保存条件: 2~8℃,避光保存
提供单位:启愈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注射用 奥沙利铂
规格:50mg/瓶
剂型:粉针
使用方式:静脉注射
保存条件:密闭,在25℃以下保存
卡培他滨片(希罗达)
规格:0.5g*12片
剂型:包衣片
使用方法:口服
保存条件:遮光,密封
Q-1802 :静脉注射,每2周给药1次。注射时间不少于2小时,最多不超过4小时,第1次注射完毕后至少观察4小时,若未发生注射相关反应,则后续注射时间可不少于1小时,注射完毕后至少观察1小时。
XELOX 方案:奥沙利铂 按体表面积每次130mg/m2 ,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500ml中静脉输注2-6小时,第1天给药1次,21天为1个周期;卡培他滨 按体表面积每次1000mg/m2 ,口服,一天两次(每日总剂量2000mg/m2 ),第1至14日给药,21天为1个周期;
XELOX 方案每3周重复,治疗6-8个周期(如果不能耐受,根据受试者情况由研究者决策),至多给药8个周期。联合给药治疗组治疗方案(含Ⅰb和Ⅱ期),在完成XELOX方案的8个周期治疗后,由研究者评估可以继续获益,继续以Q-1802单药治疗维持,每2周给药1次,直至发生影像学疾病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死亡、退出研究或本研究终止(以最早发生的为准)。同时受试者可根据研究者的判断继续接受每天两次,连续14天,21天为一治疗周期的卡培他滨给药,直至受试者符合研究治疗终止标准。给药建议按照先Q-1802,然后奥沙利铂最后给卡培他滨的顺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