镥核素JH020002-01C招募前列腺癌患者
受试者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标准,才有资格入选试验:
1)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 周岁。
3)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评分 0-2分。
4) 预计生存时间>6个月。
5)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前列腺腺癌(神经内分泌或小细胞特征除外)。
6) 血清睾酮维持去势水平(< 50ng/dL 或<1.7nmol/L)。
7) I 期:既往接受过至少 1 种新型内分泌治疗(如阿比特龙、恩扎卢胺、阿帕他胺、达罗他胺、瑞维鲁胺等)及紫杉烷类药物治疗失败的患者。治疗失败包括疾病进展、不能耐受或者拒绝化疗。不能耐受或者拒绝化疗的定义为:既往化疗中曾出现 2 级以上不良反应,或通过老年或健康状况评估为虚弱或不耐受等研究者判断不适合进行化疗,或患者明确拒绝接受化疗。II期:队列 A:受试者既往接受过至少 1种新型内分泌治疗(如阿比特龙、恩扎卢胺、阿帕他胺、达罗他胺、瑞维鲁胺等)和 1~2 种紫杉类药物治疗方案。紫杉类药物治疗方案定义为至少 2个周期的紫杉类药物暴露。如果受试者仅接受过 1种紫杉类药物治疗方案,则在以下情况下视为符合要求:患者医生认为受试者不适合接受第二种紫杉类药物治疗方案(例如通过老年或健康状况评估为虚弱或不耐受等)。
队列 B:受试者既往在激素敏感性前列腺癌(HSPC)或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CRPC)背景下接受新型内分泌治疗(如阿比特龙、恩扎卢胺、达罗他胺、阿帕他胺等)治疗期间必须仅出现过一次疾病进展:允许受试者使用第一代雄激素受体抑制剂治疗(例如比卡鲁胺),但不将此种治疗视为既往新型内分泌治疗,且未接受过化疗(即紫杉烷类、铂类、雌莫司汀、长春新碱、甲氨蝶呤等)治疗去势抵抗性或去势敏感性前列腺癌。
8)受试者患有进展性 mCRPC。记录证实进展性 mCRPC,定义为如下表现之一:①PSA>1 ng/ml且 PSA相隔≥一周连续三次上升,2次大于最低值 50%;②影像学进展:出现明确的新发病灶;骨扫描出现 2处或以上新发骨病灶;CT或 MRI提示病灶进展(RECISIT 1.1)。
9)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血液系统(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 9 /L
• 血小板(PLT)≥100×10 9 /L
• 血红蛋白(Hb)≥90g/L肝功能
• 总 胆 红 素 (TBIL)≤1.5×正 常 值 上 限 (ULN),Gilbert 综 合 征 允 许TBIL≤3×ULN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ULN,肝转移患者允许 ALT或 AST≤5×ULN肾功能
• 内生肌酐清除率(Ccr)>60ml/min(根据 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凝血功能
• 部分活化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10) 经68 Ga标记的前列腺特异性膜抗原(PSMA)靶点等诊断试剂 PET-CT确认为至少存在一处 PSMA阳性病灶的患者。
11)经根据 PCWG3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12)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恢复到 CTCAE 5.0等级评价≤2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符合以下任一标准的受试者均将从本试验中排除:
1) 前列腺癌外的其他恶性肿瘤病史。首次给药前未接受治疗超过 3 年的已充分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患者有资格参加研究。
2) 伴有中枢神经系统不稳定、有症状或者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以维持神经系统功能完整性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受试者。如果硬膜外疾病、椎管疾病和既往脊髓受累区域已接受治疗、稳定且无神经损害,则有资格参加研究。允许纳入既往接受过治疗且神经系统稳定、无症状且未因 CNS 转移而接受过类固醇治疗的存在脑实质 CNS转移(或 CNS转移史)的患者;基线和后续影像学成像必须包括脑部评价(首选磁共振成像或增强 CT)。
3)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以下任何治疗:锶-89、钐-153、铼-186、铼-188、镭-223、半身照射。不允许既往接受过 PSMA靶向放射配体疗法。
4) 首次给药前 4周内进行过针对前列腺癌的放射治疗。
5)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或试验治疗期间计划进行其他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如化疗、免疫治疗、腺苷二磷酸核糖聚合酶(PARP)抑制剂、生物疗法或其他试验治疗。
6) 首次给药前4周(或药物5个半衰期,长者为准)内应用其他试验药物或医疗器械。
7) 对试验药物或其成分,或类似物过敏。
8) 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9)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
10) 首次给药前 1个月内有深静脉血栓和/或肺栓塞病史。
11) 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心脏疾病,定义为以下任何一项: 签署知情同意书(ICF)前6个月内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3/4级充血性心力衰竭,除非治疗后改善,且超声心动图显示射血分数(EF)> 45%,症状改善至 < 3 级; 既往或当前诊断为心电图(ECG)异常,提示受试者存在重大安全性风险,例如:伴随具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例如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高度房室传导阻滞(例如双束支传导阻滞、Mobitz II型和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家族性长 QT 综合征病史或已知的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家族史; 心脏异常或心脏复极化异常,包括以下任何一项: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6 个月内有心肌梗死、心绞痛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史。
12) 伴随难以控制的尿道梗阻或尿失禁。注:对于患有尿道梗阻或尿失禁的受试者,可通过现有最佳标准治疗(包括尿垫、引流)进行控制,则有资格参加研
究。
据晶核生物新闻稿介绍,JH02正是一款以PSMA为靶点的放射性核素疗法,具有高选择性、高特异性、肿瘤高摄取等特点,且能够长时间地结合并滞留在肿瘤部位,具有更高的安全性、更优的治疗效果以及更简单的生产工艺。该药还在中低表达的模型有较明显优势,进而为前列腺癌患者提供全新的药物选择。
公开资料显示,晶核生物成立于2021年,致力于开发下一代靶向放射性核素疗法(TRT)。晶核生物由四位科学家联合创建,他们在TRT领域拥有多年的新药开发经验。晶核生物在公司创建之初就构建了核药开发的关键性专有技术平台,用于配体筛选、调制偶联因子(J-Linker技术)和临床转化等,从而使其产品管线快速推进。此前,晶核生物曾获得由高榕资本领投,VI Ventures、骊宸资本及凯泰资本跟投的近亿元人民币天使轮融资,以及由凯泰资本和沂景资本领投的数千万元种子轮融资
给药方案
镥[ 177 Lu]JH020002 注射液为静脉途径给药,每 6 周一次给药,最多给药 6 个周期或至疾病进展(生化或影像学进展)、不可耐受的毒性、完成疗程或退出研究。剂量将根据具体研究阶段的分组决定。
在开始输注之前,必须建立良好的静脉通路。给药前给予患者≥10mL的0.9%无菌氯化钠溶液冲管以确保静脉通路通畅。在大约 1 至 10 分钟内(使用注射泵或在没有注射泵的情况下手动)缓慢给予
镥[ 177 Lu]JH020002,随后进行生理盐水冲洗静脉通路。必须记录给药时间及给予的总活度(GBq)。给药前后根据方案采集生命体征,监测患者在注射过程中是否有疼痛或烧灼感的迹象。应鼓励患者在治疗当天和治疗后保持良好的液体摄入,镥[ 177 Lu]JH020002给
药后患者出院的日期和时间应为记录下来。
剂量设计
I 期 期: :
剂量递增组设计如下:
剂量组别
1 2 3 4 5*
递增比例 - 100% 60% 25% 25%
剂量
(GBq/mCi)
1.85/50 3.7/100 5.9/160 7.4/200 8.88/240
人数(例) 1 1 3~6 3-6 3-6
剂量递增方式
加速滴
定
加速滴
定
3+3 3+3 3+3
*如果剂量递增至预设的最高剂量组时,该剂量组安全性和耐受性仍良好,则由研究者和申办者共同讨论决定是否进入更高剂量组或者在两个剂量组之间进行剂量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