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试者信息
年龄 18 岁(最小年龄)至 80 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1.18 岁≤年龄≤80 岁,性别不限;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食管鳞癌,且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远
处转移;
3.ECOG 体力状况评分为 0~1 分;
4.预期生存期≥3 个月;
5.至少经二线治疗失败的患者。治疗失败定义为治疗过程中或治
疗后疾 病进展(需有影像学证据或临床证据)或因无法耐受的不
良反应而结 束治疗。注: ? 既往治疗应至少包括一个含铂方案
或含紫衫类方案化疗; ? 每一线治疗包括给药时间≥1 个治疗
周期的一种或多种药物; ? 对于新辅助/辅助治疗(化疗或放化
疗),如果在治疗期间或停止治 疗后 6 个月内发生疾病进展,应
将其算作一个治疗线数; ? 因无法耐受不良反应而提前结束治
疗,其不耐受的不良反应是指≥3 级的血液性毒性或≥3 级的非
血液毒性或≥2 级的心、肝、肾等主要 脏器损害(按 CTCAE5.0 标
准)
6.提供近 1.5 年内的组织样本进行生物标志物分析(如 EGFR 过
表达/扩 增状态),如无法提供组织样本则需要进行活检;
7.经中心实验室确认为 EGFR 高表达:IHC 检测为 3+,IHC 3+的
定义: ≥10%的肿瘤细胞染色强度为 3+[染色强度范围 0~3+];
8.根据 RECIST V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或不可测量病灶
(仅有颅内病灶的受试者不能入选本研究);
9.有能力吞咽试验药物(合并吞咽困难的患者需在筛选前接受过
食管扩 张或食道内置入人工支架术);
10.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随机前 2 周内未接受输
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促红细胞生成
素等): ANC≥1.5×109/L; PLT≥100×109/L ; Hb≥85 g/L ;
血清白蛋白≥30 g/L ; TBIL≤1.5×ULN;ALT 和 AST≤2.5×ULN;
对于有肝转移灶者,ALT 和 AST≤5×ULN ;血 Cr ≤1.5×ULN,
或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50 mL/min
[140 ? 年龄(岁)]× 体重(kg) 72 × 血清肌酐(mg / dL) Ccr
(mL/min) = 尿常规显示尿蛋白≥++的患者,应接受 24 小时尿蛋
白定量检测,检测结果<1.0 g ;
11.患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 EGFR 靶向药物治疗(含抗体药物);
2. 既往接受过含伊立替康、替吉奥两种药物治疗的患者; 注:既往
仅接受过伊立替康、替吉奥其中一种药物治疗可入选。
3. 既往治疗史出现以下情况的: 随机前 6 周内接受过蒽环类、亚
硝脲类、丝裂霉素类化疗; 随机前 2 周内使用过中药抗肿瘤(经
NMPA 或 CFDA 获批有抗肿 瘤适应症)治疗; 随机前 8 周内接受过
免疫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 PD-1、PD-L1、 CTLA-4 等抗体
治疗; 随机前 4 周内接受过其它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
放疗、 靶向治疗;
4. 随机前仍未从之前抗肿瘤治疗所引起的不良事件中恢复(即≤1级或达 到基线水平);注:神经毒性≤2 级、或脱发、或不伴有感
染的淋巴细胞计数下降者可以入组;
5. 随机前 4 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不包括诊断性手术)或预期需
在研究 期间进行重大手术;
6. 随机前 4 周内(已进入随访期的受试者以末次使用试验性药物
或器械 计算)参加过或正参加其它临床试验者;
7. 随机前 4 周内接受活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和/或计划入组后
接受活疫苗者;
8. 随机前 1 周内接受过 CYP3A4 酶强诱导剂或抑制剂(参见附件
3:CYP3A 酶抑制剂和诱导剂)或随机前 56 天内接受过索利夫定
或其结构类似药物治疗;
9. 随机前 5 年内已诊断为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可治愈的宫颈
原位癌、 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或任何已治愈(5 年内
无疾病复发的证 据)的其他肿瘤;
10. 当前需要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未经控制的中枢神经系
统转移; 或确认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但经抗肿瘤治疗未稳定 4 周
以上(中枢神 经转移稳定的定义:未发现因中枢神经转移导致的
新的神经功能缺损、 中枢神经系统影像学检查未发现新的病灶、
并且不需要皮质激素/类固 醇治疗);脊髓压迫症、癌性脑膜炎或
软脑膜症者;
11. 临床上明显的消化道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
(如慢 性腹泻、肠梗阻、全胃切除的患者等);
12. 伴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消化道活动性出血、穿孔者;
13. 有大出血或者食管瘘的风险;
14. 既往或目前患有间质性肺病或免疫治疗相关性肺炎;目前患有
药物诱 导的肺炎、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有临床症状的
活动性肺炎, 或其他严重影响肺功能的中重度肺部疾病 ;
15. 筛选期有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需要静脉滴注治疗的感
染),或在 随机前 2 周内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C(经研究者
判断受试者因肿瘤 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
16. 患有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 HIV 感染者);
17. 活动性乙肝或丙肝; 筛选期 HBsAg 阳性或者 HBcAb 阳性的
受试者,需要检测 HBV DNA,HBV DNA 定量≥104 cps/mL 或≥2000
IU/mL;HCV 抗体检测结果为阳 性的受试者,需进一步检测 HCV
RNA,HCV RNA 定量检测阳性;
18. 随机前 12 个月内患有以下任意一种疾病者:心肌梗死、冠状动
脉搭桥 或外周动脉搭桥植入手术者、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
功能分级 III~IV 级)等;随机前 6 个月内有不稳定型心绞痛;
19. 随机前 12 个月内出现过血栓形成或栓塞事件,如脑血管意外
(包括短 暂性脑缺血发作)、深静脉血栓、肺栓塞等,或者正在接
受溶栓或抗凝 治疗如华法林、肝素或其他类似药物的患者;
20. Fridericia 法校正后的 QTc 间期(QTcF)>470 ms;有先天性长
QT 间期 综合征病史;任何具有明显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病
史(如室性心 动过速、室性纤维性颤动或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
速);左心室射血分 数(LVEF)< 50%;
21. 对 Z650 赋形剂(甘露醇,羧甲基淀粉钠,微粉硅胶,硬脂酸镁,
硅化 微晶纤维素)、或对伊立替康或替吉奥或其制剂成分过敏或
禁忌症;
22. 伴有不可控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盆腔积液,或需要反复引
流的腹水;
23. 有器官移植病史者或异基因骨髓移植病史者;
24. 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或有生育计划的女性及男性; 注:对于
女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绝经后的患者,或者有生育能 力(非
手术绝育或闭经<12 个月)的女性受试者筛选期的血妊娠检查
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
疗期 结束后 6 个月内采取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
节育器 (IUD)、避孕套等);男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或同意
在研究治疗 期间和研究治疗结束后 6 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
可的避孕措施的患 者;
25. 研究者认为患有其它严重急性或慢性疾病、不适合参加临床试
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