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标准
1) 18~80岁成年男性患者。
2) 经组织学证实的前列腺癌患者。
3) 根据病史资料检查结果诊断为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并经标准治疗失败的患者,诊断需同时具备以下2个条件:①血清睾酮达到去势水平(<50 ng/dl或<1.7nmol/L);②生化进展:间隔1周或以上连续 3 次测量前列腺特异抗原( PSA)上升,连续两次较最低值升高 50%以上,且PSA>2μg/L;或影像学进展:骨扫描发现2个或2个以上的新病灶或符合实体瘤反应评价标准的软组织病灶增大。
4) 体力状况:ECOG PS ≤2。
5) 预计生存期≥3个月。
6)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且知情同意书签署过程符合法规要求。
排除标准
1) 过敏性体质(如已知对两种或以上药物有过敏史者),已知或怀疑对受试药物组分(如Ad/hIFN-γ、NaCl、Tris碱、盐酸、MgCl2▪6H2O、甘油、注射用水等)过敏或给予的本试验相关任何药物过敏。
2) 筛选时,血常规检查指标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n 白细胞计数<3×109/L;
n 血小板<80× 109/L;
n 血红蛋白<80 g/L。
3) 筛选时肝功能检查指标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n 血清总胆红素>1.5×正常上限(ULN);
n 天门冬氨酸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2.5×ULN。
4) 筛选时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HBV-DNA>1000 IU/mL。
5) 筛选时肾功能检查指标符合以下标准:肌酐清除率≤ 40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
6) 筛选时凝血功能检查指标符合以下标准:INR≥1.3(未使用抗凝剂);INR≥ 3(使用抗凝剂)。
7) 既往抗肿瘤治疗毒性尚未恢复,毒副反应>1级(NCI-CTCAE 5.0),脱发除外。
8) 活动性、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HIV阳性、有器官移植病史者。
9) 活动性感染或传染性疾病。
10) 不稳定的脑转移患者。
11) 抗腺病毒抗体IgG检测为阴性的患者。
12) 给药前4周内使用了大剂量免疫抑制剂或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或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放/化疗者。
13) 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外科大手术,或预计在试验期间需进行外科大手术(计划择期手术)者。
14) 给药前2周内正在使用抗病毒药物者。
15) 筛选时有如下情况者:①有严重性大于纽约心脏病协会II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性心绞痛(休息时出现心绞痛症状)或不能控制的心肌梗塞;②需要接受抗心律失常药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QTc>450ms(男性);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mmHg);③血栓性或栓塞性静脉或动脉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中风、动脉血栓形成、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等。
16) 有生育计划者或不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进行避孕者。
17) 既往有明确的严重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等。
18) 未戒断的酗酒/吸毒者。
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活/减毒疫苗的患者(给药前已完成2剂新冠疫苗接种者除外)
重组人γ-干扰素腺病毒注射液(以下简称Ad/hIFN-γ)是由广州达博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研制开发的抗肿瘤生物制品。Ad/hIFN-γ以重组腺病毒为载体,携带人IFN-γ基因,能在体内外高效表达人IFN-γ。
干扰素(Interferon, IFN)最初因为干扰病毒的复制而被发现,主要包括IFN-α、IFN-β和IFN-γ,其中IFN-α和IFN-β属于I型干扰素,抗病毒作用显著。IFN-γ为Ⅱ型干扰素,主要由活化的NK细胞、T辅助细胞的Th1亚型、CD8+细胞毒细胞的Tc1亚型以及树突状细胞(Dendritic cell,DC)产生,具有较强的免疫调节作用和多方面的抗肿瘤效应,尤以激发和增强宿主抗肿瘤免疫应答最为重要。可有效地增强肿瘤细胞表面MHCⅡ类抗原分子的表达,有利于抗原递呈和增强免疫应答;可以促进T细胞和B细胞的分化,诱导细胞毒性T细胞(Cytotoxic T cell,CTL)的产生;可以充分激活单核巨噬细胞,使其表达的B7分子水平迅速升高;IFN-γ是NK细胞活性最强的激活剂,既可促进NK前体细胞的发育分化,又能活化提高NK细胞的细胞毒活性。有研究表明,IFN-γ还可直接抑制肿瘤细胞分裂,使肿瘤的生长受到抑制。在肿瘤的基因治疗研究中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新的研究还证明IFN-γ还具有抑制肿瘤新生血管生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