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标准1 同意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自愿入组,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2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且≤ 75岁,性别不限;
3 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况评分标准(ECOG)PS为0~1分;
4 预期生存时间至少12周;
5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1.1),Ⅰb期研究阶段要求受试者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病灶;Ⅱ期研究阶段入组受试者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排除标准1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2 既往使用过抗LAG-3抗体免疫治疗者;
3 存在临床不可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需要反复引流或医疗干预者;
4 同种异体器官移植病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无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者(如角膜移植者)除外;
5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6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依从性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