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参与者必须符合以下所有入选标准且不符合任何排除标准,方
可入组本研究。
入选标准M
1.试验参与者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局部晚期无法手术根治或转移性)
恶性肿瘤;
签署ICF时试验参与者年龄需≥18周岁;3.既往经过ALK-TKI治疗的试验参与者,如有签署知情前1年内的肿瘤组织或血液样本用于当地实验室ALK检查[荧光原位杂交(FISH)、免疫组织化学(IHC)(Ventana法)、逆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RT-PCR)、下一代测序技术(NGS)等检测方法】为阳性的报告,即有资格入组;如无该阳性报告,则需提供[[未接受过放疗的(1年内的存档组织或新鲜活检组织)]或新鲜血液】样本(优先后两者),在中心实验室采用NGS方法检测,证实为ALK阳性(ALK融合和/或其他有意义的突变),方有资格入组。既往未接受过ALK-TKI治疗的试验参与者,如有既往肿瘤组织或血液样本经当地实验室检查为ALK阳性的报告,即有资格入组;如无该阳性报告,则需提供[[未接受过放疗的(存档组织或新鲜活检组织)]或新鲜血液】样本(优先后两者),在中心实验室采用NGS方法检测,证实为ALK阳性,方有资格入组。
注:肿瘤组织和血液样本检测要求详见《中心实验室操作手册》。4.Ia期入组ALK阳性晚期经治[经治定义为:经针对晚期疾病进行(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指南、专家共识等肿瘤临床诊疗标准推荐的)标准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出现>3级不良反应,经充分对症治疗后同一>3级不良反应仍复发,且有明确的与之对应的实验室检查结果或当次原始诊疗记录)】恶性肿瘤试验参与者;Ib期入组2个队列[队列1:既往接受过任何2代和/或3代ALK-TKI(含未上市的试验性药物)治疗的ALK阳性晚期NSCLC,队列2:ALK阳性晚期经治其他恶性肿瘤】;II期入组5个队列[队列1:既往接受过任何2代ALK-TKI(含未上市的试验性药物)治疗的ALK阳性晚期NSCLC,队列2:既往接受过任何3代ALK-TKI(含未上市的试验性药物)治疗的ALK阳性晚期NSCLC,队列3:既往接受过任何2代和3代ALK-TKI(含未上市的试验性药物)治疗的ALK阳性晚期NSCLC,队列4:未经过任何ALK-TKI(包括未上市的试验性药物)治疗的ALK阳性晚期NSCLC,队列5:ALK阳性晚期其他恶性肿瘤];根据RECIST1.1版(针对实体瘤)或其他常规肿瘤疗效评价标准(比5.如针对淋巴瘤试验参与者,采用Lugano标准),至少有1个可测量的颅外靶病灶,对于既往接受过放疗的病灶,只有当该病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进展时,才可作为靶病灶;
6.预期生存期>3个月;
ECOG体力状态评分为0或1分;7.
筛选期器官功能水平符合下列要求:8.
肝功能: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x正常值上限(ULN),存在肝转移时,AST和ALT≤5xULN;血清总胆红素(TBIL)≤1.5xULN,存在肝转移或患有吉尔伯特综合征时,TBIL≤3xULN。胰腺功能:
血清总淀粉酶 ≤1.5x正常值上限(ULN);血清脂肪酶≤1.5xULN(如血清总淀粉酶>1.5xULN:试验参与者愿意加做胰淀粉酶检测,且结果在ULN范围内,则允许入组;若无法提供胰淀粉酶在ULN范围内的检测结果,则不能入组)。骨髓功能[检查前至少7天内未接受过任何血液制品、造血细胞生长因子(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促红细胞生成素)及其他纠正血常规异常的药物治疗]: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x10/L:
·血小板(PLT)>75x10%/L;
·血红蛋白(Hb)≥90g/L。
肾功能:
肌酐数值小于1.5X正常值上限(ULN)或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根据 Cockcroft and Gault 公式,见附录6)
凝血功能:
凝血酶原时间(PT)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xULN(除:外正在接受抗凝治疗的试验参与者)
9.
育龄女性试验参与者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女性试验参与者及其配偶同意自筛选开始直至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3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1.禁欲(只有在其属于试验参与者常规生活方式的一部分时才可接受);2.激素(口服、贴剂、环、注射、埋植)结合男用避孕套。该措施必须在首次研究药物用药前至少30天使用,否则必须使用另一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3.宫内避孕器结合男用避孕套】。
排除标准
1.
若携带除ALK以外的已知的(患者当前基因检测报告已检出的)主要驱动基因改变,则不能入组,如:EGFR、MET(注:含过表达)、ROS1、RET、NTRK、KRAS等;其他共突变形式,可与申办者讨论
是否可以入组;
既往使用过任何4代ALK抑制剂进行治疗(包括未上市的试验性药2.物);
已知对SY-12321胶囊中任一组分或辅料有过敏史;3.
适应症 ALK阳性晚期恶性肿瘤患者,包括非小细胞肺癌(NSCLC)、炎症性肌 成纤维母细胞瘤(IMT)、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ALCL)、结直肠癌、 胰腺癌、乳腺癌等
本研究是一项开放、多中心Ⅰ/Ⅱ期临床试验,Ia期为剂量递增研究, Ib期为剂量扩展研究,Ⅱ期为进一步的疗效探索研究,旨在评估SY-12321 在ALK阳性晚期恶性肿瘤试验参与者【非小细胞肺癌(NSCLC)、炎症 性肌纤维母细胞瘤(IMT)、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ALCL)、结直肠癌、 胰腺癌、乳腺癌等】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以及初步疗 效。
研究分3个阶段进行: Ia期,以10mg 每日一次(QD)(剂量水平1)作为起始剂量,在试 验参与者中开展剂量递增研究,探索MTD,确定扩展期推荐剂量(RDEs) Ib期,在试验参与者中以1~2个RDEs开展剂量扩展研究,结合安全 性、PK和初步疗效确认RP2D。 Ⅱ期,在试验参与者中以RP2D开展进一步的疗效探索研究。 剂量递增阶段将采用贝叶斯最优区间(BOIN)设计及加速滴定的方 法进行,预设至少6个剂量组(10mg、25mg、50mg、100mg、150mg、 200mg QD),剂量递增过程中将综合评估已有安全性、PK、疗效等数 据,由安全审查委员会(SRC)会议决定是否增加中间剂量组、更高剂 量组(比如,250mg QD)或者其他给药频率(比如,每日给药两次/BID), 进行剂量探索。最大耐受剂量的目标毒性率为0.3,预设最大样本量为60 例。
试验用药品(IMP)
√中文名称:SY-12321胶囊
V规格:5mg、50mg
V有效期:暂定24个月
提供单位: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用法用量:试验参与者分配至相应的剂量组,每日1次(QD)于餐前1h或餐后2h空腹口服,建议每日最好在相同时间服药。如果漏服本品1次,且距下次服药时间间隔12h以上时,患者应补服漏服的剂量,后续服药按照原计划进行。如果试验参与者服药后呕吐,不再补服。
每21天为1个治疗周期;直至疾病进展,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死亡,失访,或因重大方案偏离(如接受其他新的抗肿瘤治疗)、试验参与者撤回知情同意、研究者或申办者提前终止试验或研究者判断不宜继续进行试验等其他原因结束治疗,或本研究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