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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三家医院 YTS109细胞注射液治疗复发/难治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探索性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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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评分:
治疗阶段:
药品名称:
YTS109细胞注射液
适 应 症:
自身免疫性疾病
癌      种:
健康人项目
研究人群及计划的受试者数量:
本研究将入组12例复发/难治自身免疫性疾病受试者。优先纳入复发/难治性狼疮性肾 炎(LN)受试者,在获得初步疗效和安全性验证后,逐步扩展至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
入选标准: 受试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共同的纳入标准和疾病特异性的纳入标准才能进入本研 究:
共同的纳入标准:
1. 年龄18-65周岁(含临界值),性别不限;
2. 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
1) 骨髓功能需满足:a.中性粒细胞计数≥1×109/L(检查前2周内未接受集落刺激因子治 疗,疾病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除外);b.血红蛋白≥60g/L;
2) 肝功能:ALT≤3×ULN(疾病导致的ALT升高可除外);AST≤3×ULN(疾病导致的AST 升高可除外);TBIL≤1.5×ULN(疾病导致的TBIL升高可除外);
3) 肾功能:肌酐清除率(CrCl)≥30 ml/minute(Cockcroft/Gault公式,由疾病引起的急性 CrCl下降除外);
4)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5) 心脏功能:血液动力学稳定性良好;
4.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及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 研究治疗期结束后至少6个月内采用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或禁欲;育龄期女性受试者 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HCG检查阴性,且未处于哺乳期;
5. 自愿参加本临床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特异性纳入标准: 复发难治性系统性红斑狼疮
1. 符合2019年欧洲抗风湿病联盟/美国风湿病学会(EULAR/ACR)SLE的分类标准,疾病 累及肾脏;
2. 复发难治性的定义:使用糖皮质激素及至少两种免疫抑制剂(包括环磷酰胺、他克莫司、 MMF和环孢素)和/或生物制剂的治疗方案,治疗后没有诱导缓解或者疾病缓解后再次 出现病情活动;
3. 筛选时尿蛋白/肌酐比率(UPCR)≥1.0g/g;
4. 肾脏病理要求在筛选访视前6个月内或筛选期间进行,按照2003年ISN/RPS标准评估为 III型或IV型增殖性狼疮肾炎(或合并V型特征),病理结果需提示≤50%的肾小球硬化。
复发难治性干燥综合征
1. 符合原发性干燥综合征的2002年AECG标准或2016年ACR/EULAR分类标准;
2. 疾病活动度ESSDAI≥6;
3. 抗SSA/Ro抗体阳性;
4. 复发难治性的定义:常规治疗超过6个月仍无效或者疾病缓解后再次出现病情活动。常 规治疗的定义:使用糖皮质激素和以下任何免疫抑制剂或生物制剂:环磷酰胺、硫唑嘌 呤、吗替麦考酚酯、甲氨蝶呤、来氟米特、他克莫司、环孢素,以及生物制剂包括美罗 华、贝利尤单抗、泰他西普等。
复发难治性/进展性弥漫型系统性硬化症:
1. 符合2013年ACR的系统性硬化症的分类标准;
2. 系统性硬化症相关抗体阳性;
3. 弥漫型皮肤硬化表现或活动性间质性肺炎(HRCT提示磨玻璃样渗出);
4. 复发难治性的定义:常规治疗超过6个月仍无效或者疾病缓解后再次出现病情活动。常 规治疗的定义:使用糖皮质激素和环磷酰胺,及下列任何一种以上免疫调节药物:抗 疟药、硫唑嘌呤、吗替麦考酚酯、甲氨蝶呤、来氟米特、他克莫司、环孢素以及生物 制剂包括美罗华、贝利尤单抗、泰他西普等;
5. 进展性的定义:出现快速皮肤进展(mRSS增加>25%),或肺部疾病进展(FVC降低 10%,或FVC降低5%以上伴DLCO降低15%) 。
注:第4条和第5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复发难治性/进展性炎性肌病:
1. 符合2017年EULAR/ACR的炎症性肌病的分类标准(包括DM、PM、ASS和NM);
2. 至少一种肌炎特异性抗体阳性:如DM相关抗MDA-5、NXP2、Ro-52等抗体阳性;PM(包 括ASS)相关抗氨酰基-tRNA合成酶MSA(抗Jo-1、抗PL-7、抗PL-12、抗EJ、抗OJ等)抗体阳性;NM相关抗信号识别颗粒(SRP)抗体和/或抗3-羟基-3-甲基戊二酰辅酶A还 原酶(HMGCR)抗体阳性。
3. 有肌肉累及者:①MMT-8<142者,需以下五项核心测量中至少有两项异常发现 (PhGA、PtGA或肌外疾病活动度评分≥2分;HAQ总分≥0.25;肌酶水平是正常范围上 限的1.5倍);②MMT-8≥142者,需存在活动性间质性肺病(HRCT提示磨玻璃样渗出);
4. 复发难治性的定义:常规治疗超过6个月仍无效或者疾病缓解后再次出现病情活动。常 规治疗的定义:使用糖皮质激素和环磷酰胺,及下列任何一种以上免疫调节药物:抗 疟药、硫唑嘌呤、吗替麦考酚酯、甲氨蝶呤、来氟米特、他克莫司、环孢素以及生物 制剂包括美罗华、贝利尤单抗、泰他西普等;
5. 进展性的定义:出现肌炎加重或快速进展性间质性肺炎。
注:第4条和第5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复发难治性ANCA相关性血管炎:
1. 符合2022ACR/EULAR关于ANCA血管炎的诊断标准,包括显微镜下多血管炎、肉芽肿 性多血管炎、嗜酸性肉芽肿性多血管炎。
2. ANCA相关抗体阳性(MPO-ANCA或PR3-ANCA阳性);
3. 伯明翰血管炎活动度评分(BVAS)≥15分(总分63分),提示血管炎病情活动;
4. 复发难治性的定义:常规治疗超过6个月仍无效或者疾病缓解后再次出现病情活动。常 规治疗的定义:使用糖皮质激素和环磷酰胺,及下列任何一种以上免疫调节药物:抗 疟药、硫唑嘌呤、吗替麦考酚酯、甲氨蝶呤、来氟米特、他克莫司、环孢素以及生物 制剂包括美罗华、贝利尤单抗、泰他西普等。
复发难治性/灾难性抗磷脂综合征:
1. 符合2006年悉尼修订的原发性抗磷脂综合征的诊断标准;
2. 中高滴度的磷脂抗体阳性(LA、B2GP1或acL的IgG/IgM,12周内检测大于两次阳性);
3. 复发难治性定义:使用华法林抗凝或替代维生素K拮抗剂的标准治疗(即维持治疗要求 的INR)或使用标准治疗剂量低分子肝素(LMWH),以及使用过激素和环磷酰胺治疗 再次血栓形成; 灾难性抗磷脂综合征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标准:(1)累及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器官、系统和/ 或组织;(2)1周内出现症状;(3)组织学证实至少一个器官或组织的小血管阻塞;(4) aPL阳性。注:第3条和第4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复发难治性类风湿关节炎:
1. 根据美国风湿病协会(ACR)/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2010)分类标准,确诊 为类风湿关节炎(RA),RA病史≥3个月;
2.对至少两种传统抗风湿药物和至少1种靶向细胞因子/信号通路的生物制剂(如TNFα抑制 剂、IL-6R拮抗剂、抗CD20单抗等)效果不佳的(注:对甲氨蝶呤或来氟米特疗效不佳, 且筛选前已稳定治疗≥3个月);
3. 中重度活动性RA:肿胀关节数(SJC)≥6,压痛关节数(TJC)≥6;
4. 至少一项炎症标志物升高:红细胞沉降率(ESR)≥28 mm/h或C-反应蛋白(CRP) ≥≥ULN。
复发难治性IgG4相关疾病:
1. 符合2019年ACR/EULAR的IgG4-RD诊断标准;
2. 筛选期IgG4-RD反应指数(RI)≥2,疾病处于活动期;
3. 符合难治性或复发性IgG4-RD: 1) 难治性:定义为类固醇或类固醇加免疫抑制剂治疗无缓解(无临床或影像学改善, RI降低<2); 2) 复发:定义为已达到缓解的受试者临床症状或影像学表现的新进展或复发,伴或不 伴血IgG4升高(RI增加≥2)。
排除标准: 受试者若符合下列排除标准中的任意一条,将不能进入本研究:
1. 入组前使用对疾病有治疗作用的免疫抑制剂的时间在五个半衰期内或生物制剂在4周 内;
2. 有严重的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
3. 无法控制或需要治疗的真菌、细菌、病毒等感染;
4. 患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受试者(疾病导致的既往癫痫、精神病、器质性脑病综合症、 脑血管意外、脑炎、中枢神经系统血管炎除外);
5. 心功能不全(纽约心脏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Ⅱ级),不能耐受研究清淋及细胞回输 者;
6. 有先天性免疫球蛋白缺陷的受试者;
7. 近五年有恶性肿瘤病史;
8. 终末期肾功能衰竭的受试者;
9. 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外周血HBV DNA滴度高于 检测上限的受试者;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HCV RNA阳性者;人体 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梅毒检测阳性者;
10.有精神疾病和严重认知功能障碍;
11.入组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12.怀孕或打算孕育的女性;
13.研究者认为还存在有其他原因不能纳入本项研究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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