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招募信息 >

乐普生物科技一项开放、单臂、多中心、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的 I/II 期临床试验研究,评估HX008联合MRG003在 E

招募状态: 招募中 免费入组

提示:找不到相关临床试验项目?没关系,联系我们,为您精准匹配!

试验评分:
治疗阶段:
一线失败后
药品名称:
HX008注射液,注射用MRG003
适 应 症:
实体瘤
癌      种:
实体瘤
试验组1:既往经一线标准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PC受试者。
试验组2: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SCCHN患者。
试验组3:其他(除外NPC、SCCHN)经一线标准治疗失败的EGFR阳性的实 体瘤患者。
入选标准
患者必须满足以下所有入选标准才可入组本研究:
1.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循方案要求;
2. 年龄≥18岁,且≤75岁,性别不限;
3. BMI≥17;
4. 预期生存期≥12周;
5. I期:既往标准治疗失败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头颈部鳞癌(SCCHN)、 鼻咽癌(NPC)等及EGFR阳性的其他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
6. II 期:不可手术、不适合放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肿瘤患者。    试验组1:既往经一线标准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PC患者。 试验组2: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SCCHN患者。 试验组3:其他(除外NPC、SCCHN)经一线标准治疗失败的EGFR阳性的 实体瘤患者。 注:新辅助/辅助治疗治疗期间发生疾病进展,或新辅助/辅助治疗结束后6 个月内发生疾病进展,视为一线治疗失败。
7. 免疫组化检测确定的EGFR蛋白表达阳性(NSCLC、SCCHN、NPC除外);
8. 根据RECISTv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螺旋CT扫描长径≥10mm或肿大淋 巴结短径≥15mm);做过局部治疗的病灶进展,并且符合RECISTv1.1也可以 作为可测量病灶,但接受过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的病灶不允许作为可测量病灶;
9. 体力状况评分ECOG0或1分;
10. 无严重心脏功能异常,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
11. 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骨髓功能: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计数≥ 100×109/L,血红蛋白≥90g/L,且给药前28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14天内未 接受过生物反应调节剂(如促粒细胞、红细胞生长因子等)治疗;肝脏功能:血清总胆红素(TBIL)≤1.5×正常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 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ULN,碱性磷酸酶(ALP) ≤2×ULN(存在骨转移但无肝转移的患者ALP≤5×ULN);     血清白蛋白≥30g/L; 有临床意义的电解质异常≤1级; 肾脏功能: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 (根 据Cockcroft and Gault 公式);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1.5×ULN(除正在接受治疗性抗凝药物以外);
12. 育龄期患者必须在研究中至最后一次给药后180天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未接受手术绝育或绝经后12个月内的女性)愿意在研究 期间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80天内采取充分可靠的避孕措施,如避免异 性性行为、绝育手术、口服避孕药、注射避孕药、宫内节育器、避孕套等; 男性受试者必须愿意在研究药物输注期间和末次输注后180天内,即使已成 功接受输精管切除术,在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发生任何性接触期间使用乳胶 避孕套。建议有生育能力的男性考虑首次用药前获得精液标本并储存用于未 来可能的受孕。
5.2 排除标准
具有以下任何一项的患者不能入组本研究:
1. 对研究药物任一组分有过敏史;
2. 接受过以下任一治疗:     首次给药前一定时间内使用过化疗、生物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丝裂 霉素和亚硝基脲类为首次给药前6周内,氟尿嘧啶类的药物如替吉奥、卡培 他滨等为首次给药前2周内,其他化疗药物为首次给药前3周内;小分子靶 向药物为首次给药前2周内;生物治疗、大分子靶向治疗及免疫治疗等药物 为首次给药4周内);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局部放射治疗; 首次给药前2周内或当前需要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 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且未完全恢复,或计划在接受研究药物后 55 / 169 第一个12周内进行大型手术;
3. 既往接受过MMAE/MMAF类ADC药物治疗;
4. 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日期:2025年12月05日 注意:对于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受试者,如果既往接受过脑转移放疗,受试者 病情稳定(在首次给药前4周未见影像学进展,且无任何神经系统症状),影像 学复查证实未见新的脑转移灶或原有脑转移灶增大,且在首次给药前14天不需 要类固醇治疗,则可以参与试验。若受试者伴有癌性脑膜转移,不论其临床状况 是否稳定都应排除;
5. 既往抗肿瘤治疗遗留的毒性反应或实验室检测异常值≥2级(CTCAEv5.0); 注意:脱发、皮肤色素沉着除外;或既往治疗产生的毒性反应,如甲状腺功能减 退,甲状腺素替代治疗后无临床症状,也可以参加本研究。
6. ≥2级的周围神经病变(CTCAEv5.0);
7. 肝功能Child-Pugh B级或C级;
8. 存在临床症状,需要进行引流的胸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
9. 任何严重或无法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包括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mmHg)、未控制良好的糖尿病(糖化血红蛋白≥7%)、 活动性出血(如需要止血药物治疗)等;
10. 存在活动性感染证据包括乙型肝炎(需同时满足HBsAg阳性,且HBVDNA ≥ 500 IU/ml,并排除药物或其他原因所致肝炎),丙型肝炎(需同时满足HCV抗 体阳性,且HCVRNA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11. 有未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如NYHA2级以上的心力衰竭、不稳定心 绞痛、1年内发生过心肌梗塞、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 干预、QTcF>450ms(男性)或QTcF>470ms(女性);
12. 有下列眼科异常病史:     重度干眼综合症; 干燥性角膜结膜炎; 重度暴露性角膜炎; 任何其他可能导致角膜上皮损伤风险增加的情况; 注:眼科异常病史限用于I期研究。
13. 有严重皮肤病史;需口服或静脉注射治疗的慢性皮肤病;
14. 既往有或合并间质性肺炎、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病、重度肺功能不全、有症状的支 气管痉挛等病史;
15. 活动性、已知或可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既往 2 年内的该病病史(仅需要甲状 腺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以及仅需要胰岛素替代治疗的 I 型糖尿病患 者可以入组)。
16. 患者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激素治疗(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效激 素),并在入组前2周内仍在继续使用者;
17. 3个月内发生过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动静脉出血,或目前存在活动性出血、凝血障 碍病史或接受香豆素抗凝治疗的受试者;
18. 6个月内发生过任何有临床意义的动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卒中事件和/或短暂 性缺血发作、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者,使用输液港、PICC这类导管引起的血栓 除外);
19. 曾接受异体组织/实体器官移植;
20. 在首次研究给药前30天内接种过活疫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麻疹、流行性 腮腺炎、风疹、水痘/带状疱疹、黄热病、狂犬病、卡介苗、伤寒疫允许使用针 对季节性流感的灭活疫苗;新冠疫苗为灭活病毒疫苗的,可允许使用,距离首次 用药时间超过1周以上;但鼻内用流感疫苗(如FluMist®)为减毒活疫苗,不允 许使用;
21. 血清妊娠试验阳性或哺乳期女性;患者不同意在研究期间及接受试验药物结束后 180天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
22. 既往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疾病史(除外:皮肤基底细胞癌、浅表膀胱癌、皮肤 鳞状细胞癌、原位癌或甲状腺乳头状癌根治术后);
23.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
  • 上一篇:珠海贝海生物注射用BH1621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 受性、药代动力学及初步有效性的多中心、开放、 I/II 期
  • 下一篇:石药评价SYS6010联合恩朗苏拜单抗注射液±5-FU/卡培他滨治疗一线晚期/转 移性食管鳞癌受试者的疗效和安全性的Ⅱ/
  • 评论专区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昵称:
    匿名发表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luckyssdog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