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试者信息
年龄 无下限 (最小年龄)至 18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1 年龄C1D1刚出生至未满18周岁,性别不限。
2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或原发性CNS肿瘤患者,肿瘤已复发、已进展或对现有疗法无应答,或无标准的或可用的全系统性治愈性疗法。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或原发性CNS肿瘤,该肿瘤需经合格的实验室分子检测,确认含有预计可转化为具有功能性TrkA/B/C激酶结构域融合蛋白的NTRK1/2/3融合突变,且不伴有第二肿瘤驱动基因。
4 根据RECIST v1.1,RANO,INRC,所有受试者必须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的靶病灶。
5 Karnofsky(≥16岁)或Lansky(<16岁)体力状态评分至少为50。
6 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7 有充分的骨髓、肝脏、肾脏和凝血功能。
8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受试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90天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入组前7天内血或尿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男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后90天内不能进行精子捐献。
9 所有受试者及其监护人必须在接受任何本试验规定的检查之前对本研究知情,并自愿签署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的书面知情同意书(ICF),并愿意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
排除标准
1 使用过已上市或临床试验中的TRK抑制剂,因毒性不耐受导致用药时间短于28天的除外。
2 在C1D1前14天(2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
3 入组前3周内接受过任何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如化疗和放疗(包括根治性放疗或脊柱放疗部分>30%);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免疫治疗;入组前2周内对非靶病灶进行以缓解症状为目的的姑息性放疗及使用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含中成药)。
4 入组前2周或末次使用研究药物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短的为准)参与其他干预性临床试验。
5 筛选时,除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外,任何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仍大于NCICTCAEv5.0 的1级。
6 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心脏血管疾病,或C1D1之前6个月内有心肌梗死病史,目前存在心肌病;当前QTc间期延长至480毫秒以上。
7 未控制的活动性全身性细菌、病毒或真菌感染。
8 存在具有不稳定临床症状的或无法控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允许使用剂量稳定的酶诱导抗癫痫药物(EIAEDs)和地塞米松治疗中枢神经系统肿瘤或转移。
9 目前治疗用强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
10 存在吸收不良综合征或其他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疾病。
11 妊娠或哺乳期。
12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