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试者信息
年龄18 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无
入选标准
1.Ia 期剂量递增:患有经组织学证实的选定晚期实体瘤受试者,包括尿路上皮癌、 头颈部鳞状细胞癌、乳腺癌、宫颈癌、卵巢癌、非小细胞肺癌和胰腺癌。受试者既往必须接受过至少一种针对其癌症的全身治疗方案,并且研究者认为没有其他已知可为其提供有意义的临床获益的治疗。
2.根据 RECIST 1.1 版,受试者必须具有可测量病灶。
3.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4.充分的血液学、肝脏和肾脏功能。
排除标准
1.活动性和未控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2. 严重心血管疾病。
3.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 年内,有除受试者正在本研究中接受治疗的恶性肿瘤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病史。
4.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5 个消除半衰期(t1/2)内或 14 天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任何抗癌或研究治疗。
5.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任何 P-gp 诱导剂/抑制剂或强效 CYP3A 抑制剂。
6.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时正在接受针对活动性感染(病毒、细菌或真菌)的全身抗微生 物治疗。允许进行常规抗微生物预防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