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标准:
1受试者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标准方可入选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ICF;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2签署ICF时年龄18~75周岁 (含边界值),男性或者女性
3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不能手术治疗的且经系统性标准治疗失败(治疗后疾病进展,或接受标准治疗不能耐受,不能耐受定义为接受标准治疗至少一个疗程且出现3级及以上药物不良反应且研究者根据受试者情况综4合评估不能耐受) 或目前尚无有效标准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如:肝细胞癌、宫颈癌、前列腺癌、黑色素瘤及这些肿瘤的浅表转移灶
至少有一个无法手术切除且可直接瘤内注射或通过影像学引导实施瘤内注射的病灶(病灶最长径 (LD) 1~5 cm,含边界值)。
5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周内ECOG评分0~1分
6预计生存时间≥12周。
7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8育龄期女性患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的血清妊娠检查结果为阴性。
9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男性和女性) 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至末次用药后至少90天内或连续2次血液VRT106 gPCR结果低于检测下限(以较长者为准) 时间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有效节育措施
排除标准: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情况,受试者不得入选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抗肿瘤的中成药或具有抗肿瘤效果的中成药治疗等1,以下几项除外:
亚硝基脉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口服氟尿啼淀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 m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
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
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如预防造影剂过敏)。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胀、白介素-2、干扰素等患有自身免疫疾病或相关症状或既往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包括但不限于:麻疹、腮腺炎、风疹、水痘/带状痕疹、黄热病、狂犬病、卡介苗和伤寒疫苗。注射用季节性流感疫苗为灭活病毒疫苗,因此允许使用;鼻内用流感疫苗为减毒活疫苗,因此不允许使用。既往曾接受过溶瘤病毒或其他基因药物治疗。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器械治疗。
同时入组于另一项临床研究,但观察性 (非干预性) 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阶段除外(必须由研究者判断不影响本研究疗
药品通用名称:注射用重组溶瘤病毒M1研发代号:VRT106
剂型:注射用(冻于粉)
规格: 8.5 1g CCIDs/瓶(3x10CCIDso/瓶)。给药方式:瘤内注射储存条件和保质期:-70°C士10°C,9个月给药方案:Part I仅在第1天给药一次(体表病灶/内脏病灶瘤内注射):Part II暂定第1天、第15天和第29天体表/内脏病灶瘤内注射,共给药3次。给药间隔可能会根据前期非临床研究结果和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数据结果进行调整。
注:在Part II研究中,如果第1天是体表病灶瘤内注射,则后续2次继续体表病灶瘤内注射:如果第1天是内脏病灶瘤内注射,则后续2次继续内脏病灶瘤内注射。
注射病灶选择注意事项:使用VRT106时,首先使用27 mL的注射用水复溶,在可注射的直径为1~5 cm的肿瘤中,首选体积最大的瘤灶,依据体积大小顺序选择剩下瘤灶进行注射,直至达到最大注射量8 mL或所有可注射病灶均已治疗
VRT106的注射体积由注射病灶的体积决定如下
VRT106瘤内给药的单个瘤注射体积
瘤灶大小(长径)
>1 cm 至<2 cm
>2 ci 至<3 cm
23 cm 至<4 cin
>4 cmn 至<5 cm
注射体积
>0.5inL 至<1.0nL
21.0mL至<2.0 mL
>2.0mL至<4.0 mL
> 4.0mL至<8.0mL
注:当不同瘤灶融合或聚集在一起,将其视为单个瘤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