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招募信息 >

赛斯尔擎生物一项评价靶向 GPC3 的自体嵌合抗原受体 CG-102-12 注射液治疗晚期肝细胞 癌的安全性、耐受性、药

招募状态: 招募中 免费入组

提示:找不到相关临床试验项目?没关系,联系我们,为您精准匹配!

试验评分:
治疗阶段:
一线失败后
药品名称:
靶向 GPC3的自体嵌合抗原受体 CG-102-12 注射液
适 应 症:
肝癌
癌      种:
肝胆胰癌
入选标准:
受试者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标准才能入选
1) 受试者已充分了解参加本研究可能的风险与获益,并签署了知情同意书;
2) 年龄 18-75岁(含 18 和 75周岁);
3) 经病理组织学或者细胞学检查确诊的 GPC3 阳性晚期肝细胞癌(HCC)患者(晚期 HCC定义为按照巴塞罗那肝癌分级标准(BCLC)分期为 C期或不适于接受局部治疗/局部治疗进展的 B 期(局部治疗包括消融治疗、介入和放射治疗)),且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标准治疗,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系统性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全身用化疗、分子靶向等治疗)。治疗失败定义为最近一次治疗过程中或治疗结束
后疾病进展;
4) 对肿瘤组织样品的免疫组化法检测为 GPC3 阳性(定义为由病理标本 IHC 检测GPC3 阳性细胞比例>25%且染色度≥1+),以靶病灶标本为优选,包括新鲜获取的肿瘤病理样本或经研究者判断可以接受的存档肿瘤病理样本;
5) Child-Pugh 评分≤7分;
6) 根据 mRECIST 评估,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7) ECOG体能状态评分 0-1 分;
8) 预期生存期≥3 个月;
9) 血常规符合以下标准:ANC≥1.5×10 9 /L;HGB≥9 g/dL;PLT≥50×10 9 /L(实验室检查前 7 天内必须未接受过生长因子或输血治疗);
10) 血生化检测符合以下标准:TBIL≤2.5 倍 ULN;AST 和 ALT≤5.0 倍 ULN;血清白蛋白≥28 g/L,血清肌酐≤1.5 倍 ULN,肌酐清除率>50 mL/min(依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
11) 凝血符合以下标准:INR<1.5 倍 ULN,APTT<1.5 倍 ULN,PT延长≤4 s;
12) 若患者 HBsAg 阳性或 HBcAb阳性,需满足 HBV-DNA≤2000 IU/mL;
13) 筛选时、单采成分血和预处理前 3 天,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血妊娠试验阴性;在研究期间及完成研究治疗后至少 1 年,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及其伴侣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
任何符合下列任一标准的候选受试者都将被排除出本研究:
1) 有第二原发恶性肿瘤病史,除非患者接受过可能的治愈性治疗并且 5年内无该疾病存在的证据;
注:该时间要求(即 5 年内)不适用于经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局限性皮肤鳞状细胞癌、基底细胞癌、局限性前列腺癌、乳腺导管原位癌或<T1 尿路上皮癌患者;处于积极监测中的前列腺癌患者也符合条件。
2) 既往接受过靶向任何靶点的 CAR-T 或 TCR-T 细胞治疗或治疗性肿瘤疫苗;或既往接受过任何一种靶向 GPC3 的治疗;
3) 在单采成分血前接受过如下抗肿瘤治疗:
• 在 14 天内接受细胞毒性治疗;
• 在 14 天内或至少 5 个半衰期内(以更长时间为准)接受过小分子靶向治疗、表观遗传治疗或试验性药物治疗,或使用过侵入性的试验性医疗器械治疗;
• 在 21 天内使用单克隆抗体治疗;
• 在 7 天内接受免疫调节剂治疗;
• 在 14 天内接受放疗。
4)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到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 5.0 版)≤1级,脱发、2级周围神经病变和激素替代治疗可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除外;
5) 既往接受过器官移植或正在等待器官移植(包括肝移植);
6) 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的脑转移,或存在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7) 有肝性脑病病史或目前存在肝性脑病;
8) 有需要治疗干预的腹水(不包括无需临床干预的影像学检查显示的任何腹
水);
9) 根据影像学检查 HCC 肿瘤组织体积占≥50%的正常肝脏体积,或门静脉主干或腔静脉主干存在癌栓,或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10) 孕期或哺乳期妇女;
11) 丙型肝炎抗体(HCV-Ab)、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任一指标筛查呈阳性者;活动性梅毒者;(HCV抗体阳性但 HCV-RNA <研究中心检测下限的患者允许入组);
12) 有严重的基础疾病,例如:
• 有证据证明存在严重的活动性病毒、细菌感染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真菌感染;
• 活动性或不稳定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或 3年内曾患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以下,但不局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垂体炎,血管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患有白癜风;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患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
• 无法控制的糖尿病;
• 纽约心脏协会(NYHA)分级 II级或以上严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射血分数小于50%患者;心肌梗死病史或治疗前 6 个月内出现不稳定性心绞痛的患者;患有高血压且经联合 2 种药物治疗无法下降到以下范内者(收缩压< 160 mmHg,舒张压< 100 mmHg);有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或不明原因晕厥病史,非血管迷走神经性或不是由于脱水所致;缩窄性心包炎、心包积液、心肌病的患者,心电图肢体导联低电压的患者或具有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入组的心脏疾病
  • 上一篇:重组人白蛋白注射液治疗肝硬化腹水患者低白蛋白血症的III期临床试验
  • 下一篇:上海和誉一项评估 ABSK043 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 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开放性 Ⅰ 期临 床研究
  • 评论专区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昵称:
    匿名发表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luckyssdog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