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符合所有入选标准且不符合任何排除标准,才具备入组资格。 。
入选标准:
进行 HLA 检测和新生抗原检测前,需核实受试者满足带*的入选标
准(传染病检测允许与 HLA 分型检测及新生抗原检测同时进行)
1. *年龄≥18 岁,且≤75 岁,性别不限;
2. 必须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实体肿瘤,至少有一个肿
瘤病灶可测量(依据 RECIST1.1 标准);
3. HLA 分型为 HLA-A0201/1101/2402(至少含有其中一个分型);
4. 有石蜡包埋的肿瘤组织/切片或者活检肿瘤组织(对具有容易采
样的肿瘤病灶且同意进行活检的受试者建议进行活检获取组
织),这些组织经基因测序数据合格,并且肿瘤新生抗原筛选合
格;
5. 入组前已经接受过系统性标准治疗,目前没有有效治疗手段的
晚期实体瘤受试者,并符合以下瘤种要求:
新生抗原阳性的晚期实体瘤(以晚期黑色素瘤、食管癌、胆管
癌及结直肠癌为主)
备注:有效治疗手段参考我国“中国临床肿瘤学会”发布的最
新版《黑色素瘤、结直肠癌、食管癌等诊疗指南》推荐。
6. *自愿参加临床研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
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遵循并能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7. *ECOG 评分≤1 分;
8. 具备满足单采或者静脉采血静脉通路;
9. *研究者预期其生存时间≥6 个月;
10. 受试者愿意试验研究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 3 个月内采用可靠
方法避孕,且育龄妇女血妊娠检测阴性;
11. 实验室检查结果及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
1)*HIV 抗体阴性;无活动性梅毒感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阴性;
乙肝病毒 DNA 检测值低于正常值上限;
2)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 9 /L,白细胞计数
(WBC)≥3×10 9 /L,淋巴细胞绝对值(LYM)≥0.8×10 9 /L,血小板
总数(PLT)≥100×10 9 /L,血红蛋白浓度(HGB)≥90g/L;
3)血生化: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3 倍的正
常值上限(ULN)(有肝转移或肝癌患者 ALT 和 AST≤5 倍 ULN);
血清肌酐≤1.5 倍 ULN;总胆红素≤1.5 倍 ULN,或有吉伯特氏综合
症(Gilberts Syndrome)的患者总胆红素<3 倍 ULN;
4)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PT)和国际化标准比值(INR)≤1.5
倍 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倍 ULN;
5)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12. 在进行首次 Neo-T 细胞给药前:1)接受过化疗药物治疗,已经
过至少 2 周以上的洗脱期,且毒副反应恢复至 1 级或更低(除
去脱发和其他经研究者判断可耐受事件);2)接受过小分子靶
向药物、抗体药物、其他临床试验研究药物、具有抗肿瘤适应
症的中药等其他抗肿瘤治疗,已经过 4 周洗脱期,且毒副反应
恢复至 1 级或更低(除去白癜风和其他经研究者判断可耐受事
件);3)3 周内如果经历手术治疗,毒性均已恢复至 1 级或更
低。
排除标准:
受试者进行 HLA 检测和新生抗原检测前,需核实受试者不满足带
*的排除标准。
1.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2. *对本研究中使用的任何药物有严重的速发型过敏史者;
3. *有脏器移植史者;
4. 已知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且临床未稳定者,或急性脑膜炎者(除
外已接受过脑转移治疗并且临床稳定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
临床稳定需要满足:单采前至少 4 周内,
1)无新发脑病灶或原病灶无扩大(MRI 证实);
2)受试者无激素治疗至少 2 周;
【主要目的】:
1. 评价晚期实体瘤受试者接受Neo-T注射液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 探索最大耐受剂量(MTD)或后期临床研究推荐剂量。
【次要目的】:
通过RECIST1.1标准初步评价Neo-T注射液的有效性,通过客观缓
解率ORR,无进展生存期PFS,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
DCR,总体生存期OS进行评估。
【探索性研究目的】:
1. 通过iRECIST标准评价Neo-T注射液的初步疗效;
2. 开展Neo-T注射液体内过程研究,初步描述细胞在体内的活力
及相关的生物学功能。
不可切除或转移晚期实体肿瘤受试者,入组前已经接受过系统性标
准治疗,目前没有有效治疗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