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5mL灭菌注射用水复溶IMM2902,加入0.9%生理盐水中,终浓度在0.02 mg/mL~2.0 mg/mL范围内,避光输注。
预处理方案
所有受试者输注IMM2902前建议使用预处理药物,以预防输液相关反应(IRR)发生,具体推荐措施如下:
预防输液相关反应推荐措施
治疗周期 |
预处理给药方案 |
给药时间 |
IMM2902首次给药及后续给药 |
解热镇痛药,如:对乙酰氨基酚 0.5 g⁓0.65 g 口服;或吲哚美辛,50 mg, 口服或者直肠给药; |
IMM2902输液前0.5⁓1.0小时 |
或抗组胺药物,如:苯海拉明,50 mg,肌注或静脉注射;或异丙嗪,25 mg-50 mg, 肌注或静脉注射; |
IMM2902输液前0.5⁓1.0小时 |
或皮质类固醇激素,如地塞米松 5 mg-10 mg,肌注或静脉注射 |
IMM2902输液前0.5⁓1.0小时 |
首次输注前不推荐给予皮质类固醇激素,但首次输注时发生IRR,第2次及后续输注前研究者可根据本院诊疗常规结合受试者实际情况,给予皮质类固醇药物的预处理用药。
剂量、给药方式及给药周期
Ia期(剂量递增阶段):
按患者实际体重,以0.03、0.1、0.3、0.9和2.0 mg/kg共5个剂量组,静脉滴注,首次输注时间为120 min(±10 min),输注结束后需对受试者继续观察至少60 min,预防IRR发生。如果受试者可耐受,且无输液相关反应发生,则第2次输注时间为60 min(±10 min),输注结束后需对受试者酌情观察30 min。如果受试者可耐受,且无输液相关反应发生,此后每次输注时间均为60 min(±10 min),输注结束后对受试者酌情观察30 min。每周给药1次(7天±1天),连续给药4次(D1、D8、D15、D22),4周为一个治疗周期,首次给药后28天内为DLT观察期,每例患者只能接受同一个给药剂量,直至出现不可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或死亡、受试者撤回知情同意、研究者认为符合受试者最大利益终止治疗、受试者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或者累计治疗满12个治疗周期(以先发生者为准)。
Ib期(剂量扩展阶段):
按患者实际体重,以RP2D静脉滴注,首次输注时间为120 min(±10 min),输注结束后需对受试者继续观察至少60 min,预防IRR发生。如果受试者可耐受,且无输液相关反应发生,则第2次输注时间为60 min(±10 min),输注结束后需对受试者酌情观察30min。如果受试者可耐受,且无输液相关反应发生,此后每次输注时间均为60 min(±10 min),输注结束后对受试者酌情观察30 min。每周给药1次(7天±1天),连续给药4次,4周为一个治疗周期,直至出现不可耐受毒性、疾病进展或死亡、受试者撤回知情同意、研究者认为符合受试者最大利益终止治疗、受试者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或者累计治疗满12个治疗周期(以先发生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