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1 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岁且≤75岁,男女均可;
3 预期生存期 ≥ 3个月;
4 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为0 或 1;
5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标准治疗失败、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拒绝接受标准治疗的实体瘤患者;
6 入组的受试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作为靶病灶(RECIST v1.1标准);
7 同意提供肿瘤组织标本(尽可能为6个月内的肿瘤组织标本);
8 通过筛选期实验室检查结果提示受试者有良好的器官功能 a) 血液学(14天内未输血以及未接受血液成分或粒细胞集落细胞因子治疗): i.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 (1,500/mm3) ; ii. 血小板计数≥100×10△9/L (100,000/mm3) ; iii. 血红蛋白≥9.0 g/dL。 b) 肝脏: i. 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对于肝转移或有证据证实/怀疑患吉尔伯特病的受试者,TBil≤3×ULN; ii. AST和ALT≤2.5×ULN;对于肝转移的受试者,AST和ALT ≤5×ULN。 c) 肾脏: i. 血肌酐≤ 1.25×ULN;或肌酐清除率(CrCl)计算值 ≥ 50 mL/min(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ii. 尿蛋白≤2+(若尿蛋白为2+,需收集24小时尿蛋白测定,其总量需≤1g允许入组)。 d) 凝血功能: i. 国际标准化比率(PT/INR)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除非受试者正在接受抗凝剂治疗,并且在筛选时凝血参数(PT/INR和APTT)处在使用抗凝剂治疗的预期范围内); e) 甲状腺功能: i. 甲状腺功能检查(FT3、FT4和TSH)正常,或异常无症状且无需治疗。
9 有生殖能力的男性或有怀孕可能性的女性受试者,试验过程中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如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或屏障避孕法结合杀精剂),且在治疗结束后继续避孕6个月;
10 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排除标准
1 既往5年内患有黑色素瘤,或尿路上皮癌,或原发性肝癌(黑色素瘤、尿路上皮癌单独在TWP-101-11方案中入选,同类药物的临床研究提示有一定肝毒性,故排除原发性肝癌),但除外经治疗后可预期痊愈的恶性肿瘤(包括但不限定于经充分治疗的甲状腺癌、宫颈原位癌、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根治性手术治疗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2 首次研究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抗肿瘤药物系统性治疗(包括化疗、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抗体治疗、细胞免疫治疗、激素替代疗法等),或局部抗肿瘤治疗(如放疗,肿瘤基线检测前>2周的针对骨转移姑息放疗是可以接受的),或接受过创伤性的器械治疗;
3 既往接受过针对4-1BB靶点的药物治疗;
4 既往治疗引起的不良反应未恢复至CTCAE(5.0版)1级及以下(除外脱发及神经毒性,经研究者判断长期存在不能恢复);
5 既往接受过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
6 患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曾接受过脑转移治疗的受试者可考虑参与本研究,前提是病情稳定至少3个月,在研究首次给药前4周内经影像学检查确定未发生疾病进展,且所有神经系统症状已恢复至基线水平,无证据表明发生了新的或扩大的脑转移,并且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至少28天停止使用放射、手术或类固醇治疗;
7 患有或可疑存在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道疾病等,除外:仅通过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I型糖尿病、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银屑病、白癜风);
8 患有伴随临床症状或需要对症处理的大量胸水或腹水;
9 患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如:未控制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或肺动脉高压;不稳定型心绞痛或研究用药前6个月内有过心肌梗死、进行过冠脉搭桥术或支架植入术;慢性心力衰竭且心功能≥2级(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Ⅱ度以上心脏传导阻滞;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研究用药前6个月内发生脑血管意外(CVA)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
10 患有肺部疾病:间质性肺炎、阻塞性肺病和有症状的支气管痉挛病史;
11 患有需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2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结果阳性;
13 患有肝炎(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酒精性或药物相关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伴有门脉高压的肝硬化及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 a) HBsAg阳性,或HBcAb阳性者同时且HBV-DNA拷贝数阳性(定义为超过研究中心检测下限); b) HCV抗体检测结果阳性且进一步筛查为HCV-RNA阳性(若HCV-RNA阴性是允许入组的)。
14 已知存在活动性肺结核(TB)。怀疑有活动性TB的受试者,需检查胸部X线、痰液以及临床症状和体征排除。
15 首次研究用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皮质类固醇药物(强的松>10mg/天或等效剂量)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
16 首次研究用药前14天内使用过可能影响肠道菌群改变的广谱抗生素;
17 首次研究用药前4周内接受活疫苗接种;
18 首次研究用药前4周内进行过重大外科手术(由研究者定义,如开放性活检、严重创伤等)。注:对于置换静脉输液滴管是可以接受的。在首次给药后的30天内(由研究者决定)有重大外科手术计划者,或尚未从既往手术中完全恢复。允许进行局部手术(如全身性端口的放置、空芯针活检和前列腺活检),前提是该手术在研究治疗药物首次给药时的至少 24 h之前完成;
19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史者;
20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21 已知对西达珠单克隆抗体及其组分过敏者;
22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可能会增加参加研究相关的风险、或者可能干扰研究结果的解释的其它重度、急性或慢性医学疾病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异常。
试验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西达珠单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Sytalizumab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2mL:20mg/瓶
用法用量:第一组剂量0.3mg/kg,静脉输注,每两周给药一次;
用药时程:推荐剂量,静脉输注,每两周给药一次;推荐剂量,静脉输注,每四周给药一次。
2 中文通用名:西达珠单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Sytalizumab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2mL:20mg/瓶
用法用量:第二组剂量1mg/kg,静脉输注,每两周给药一次;
用药时程:推荐剂量,静脉输注,每两周给药一次;推荐剂量,静脉输注,每四周给药一次。
3 中文通用名:西达珠单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Sytalizumab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2mL:20mg/瓶
用法用量:第三组剂量3mg/kg,静脉输注,每两周给药一次;
用药时程:推荐剂量,静脉输注,每两周给药一次;推荐剂量,静脉输注,每四周给药一次。
4 中文通用名:西达珠单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Sytalizumab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20mg(2.0ml)/瓶
用法用量:第一组剂量0.3mg/kg,静脉输注,每两周给药一次
用药时程:推荐剂量,静脉输注,每两周给药一次;推荐剂量,静脉输注,每四周给药一次
5 中文通用名:西达珠单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Sytalizumab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20mg(2.0ml)/瓶
用法用量:第二组剂量1mg/kg,静脉输注,每两周给药一次;
用药时程:推荐剂量,静脉输注,每两周给药一次;推荐剂量,静脉输注,每四周给药一次
6 中文通用名:西达珠单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Sytalizumab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20mg(2.0ml)/瓶
用法用量:第三组剂量3mg/kg,静脉输注,每两周给药一次;
用药时程:推荐剂量,静脉输注,每两周给药一次;推荐剂量,静脉输注,每四周给药一次
对照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暂未填写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