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标准1 年龄18~80周岁(含界值),性别不限;
2 根据WHO标准(2016版)诊断为原发性骨髓纤维化(PMF)的患者或根据IWG-MRT标准诊断为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后MF(Post-PV-MF)或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后MF(Post-ET-MF)的患者;
3 根据动态国际预后积分系统(DIPSS)预后分级标准,评估为中危-2或高危的骨髓纤维化患者;
4 既往接受过或正在接受芦可替尼治疗不少于28天(除外过敏所致)的患者,且:在芦可替尼治疗期间仍旧需要红细胞输注或输注频率增加者,或发生3级或以上血小板计数降低,或发生3级或以上贫血,或发生3级或以上血肿/出血;
5 预期生存期大于24周;
6 ECOG评分0~2;
7 脾脏肿大:触诊脾缘达到或超过肋下5 cm(左锁骨中线及左肋缘交点至脾最远点的距离);
8 外周血原始细胞≤10%;
9 随机化前7天内,实验室检查符合下列标准: 中性粒细胞计数>1×109/L,血小板计数≥50×109/L; AST和ALT≤3×ULN,若合并严重的髓外造血或筛选前60天内接受过排铁治疗并因此导致肝功损害的患者,AST和ALT≤5×ULN;直接胆红素≤2.0×ULN; 血清肌酐≤1.5×ULN;
10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1 既往服用过除芦可替尼外其他JAK抑制剂的患者;
2 筛选前4周内进行重大外科手术的患者;
3 既往进行过脾切除术的患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脾区放射治疗的患者;
4 筛选前患有癫痫或使用精神药物、镇静药物(用于安眠作用的除外)的患者;
5 随机化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MF的治疗,包括化学疗法(羟基脲除外),免疫调节疗法(例如,沙利度胺,重组干扰素-α(长效重组干扰素-α治疗需停药4周)),雄激素,免疫抑制疗法(例如,>10 mg/天的泼尼松或皮质类固醇),促红细胞生成素,血小板生成素或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100 mg/天的乙酰水杨酸(阿司匹林);
6 随机化前3周内输注过全血、悬浮红细胞或血小板等血制品;
7 筛选前6个月内有Ⅲ级或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分级)、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事件、血栓疾病或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性疾病患者;
8 筛选期间QTc间期(QTcB)>480 ms的患者;
9 筛选前12个月内发生过活动性结核感染或有结核感染风险的患者;
10 筛选期间有任何临床症状的细菌、病毒、寄生虫或真菌感染(甲癣除外)需要治疗的患者;
11 有先天性或者获得性出血性疾病史的患者(注:因使用芦可替尼治疗引起的血肿除外);
12 既往5年内罹患过恶性肿瘤(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乳腺导管原位癌、甲状腺癌、局部前列腺癌的患者除外);
13 合并其他严重疾病,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患者安全性和依从性;
14 任何显著的临床和实验室异常,研究者认为影响安全性评价的患者,如:患有高血压且经两种或两种以上降压药治疗无法下降到以下范围内者(收缩压<160 mmHg,且舒张压<100 mmHg)、甲状腺功能异常(≥3级,根据NCI-CTCAE v5.0)等;
15 筛选期间HIV阳性,或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检测阳性(HBsAg阳性且HBV-DNA≥1000拷贝/mL(若HBV-DNA的单位为IU/mL,需进行换算)),或抗HCV抗体阳性且HCV-RNA异常者;
16 疑似对OB756或同类药物过敏者;
17 难治或复发骨髓纤维化患者: 难治骨髓纤维化:服用足量芦可替尼(≥20 mg BID)治疗至少3个月后,MRI/CT检查显示与服用芦可替尼前28天内的脾脏体积比较,脾脏体积缩小不到10%,或釆用触诊脾脏大小缩小不到30%; 复发骨髓纤维化:服用足量芦可替尼(≥20 mg BID)至少3个月后,脾脏较服药前缩小后再次增大;
18 计划怀孕或已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女性患者以及在整个试验期间无法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患者;
19 不能配合或无法进行MRI或CT扫描的患者;
20 随机化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患者(筛选失败的患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