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试者必须符合下列所有标准才能入选: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 18岁且≤ 75岁,性别不限:
基于最近活检或其他病理标本的病理报告,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为R+/ER2-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具体要求包括:
a) HER2-的定义(由本研究中心实验室确认):免疫组化(IHC)为0或1:如果IHC为2+,则经荧光原位杂交技术(FISH)确认阴性:HER2判定结果需基于受试者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部位的最新肿瘤组织样本:
注:如果无法获得来自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部位的最新肿瘤组织样本,并且由于解剖部位难以接近和/或受试者安全问题而无法进行重新穿刺,则可以在与医学监查员讨论后,接受来自原发部位的肿瘤组织样本进行HER2检测。
b) HR+的定义(无需中心实验室确认):雌激素受体(ER)和/或孕激素受体(PR)经IHC检查显示≥ 1%细胞核着色:受试者必须在入组前的最近一次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有影像学记录的疾病进展:3既往未接受过针对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阶段的系统性化疗。针对既往接受过辅助/新辅助化疗的受试者,在完成最后一次化疗治疗后〉6个月进展,则允许入组:经研究者评估,不能继续从内分泌治疗中获益且适合接受一线化疗治疗。既往内分泌治疗要求,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 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阶段接受过一线或多线内分泌治疗,并出现疾病进展,至少有一线内分泌治疗联合细胞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4/6(CDK 4/6)抑制剂治疗失败(备注:辅助阶段内分泌治疗从开始治疗后24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则可计算为针对复发或转移阶段接受过
个内分泌治疗线数):
注:针对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阶段接受一线内分泌联合CDK4/6抑制剂治疗,且CDK4/6抑制剂因为不耐受在疾病进展前已经停止使用:
(1如果疾病进展发生在开始内分泌治疗6个月以后,则还需要再接受另外一种内分泌治疗(单药或联合)并出现疾病进展:
(2)如果在开始内分泌治疗6个月之内出现疾病进展,则无需要再接受另外一种内分泌治疗
b) 既往辅助阶段CDK 4/6抑制剂治疗联合内分泌治疗,在CDK4/6抑制剂治疗期间复发,或完成CDK4/6抑制剂治疗后12个月内复发:
6>能够提供最近新鲜获取或存档的诊断为复发或转移性肿瘤时或之后的肿瘤组织切片10~13张[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PE)的组织蜡块或未染色的肿瘤组织切片样本]:优选新近获取的肿瘤组织样本。如受试者无法提供复发/转移阶段的肿瘤组织样本,与医学监查员讨论后,可以接受原发/根治性手术阶段获取的样本。如果提供的未染色的肿瘤组织切片样本数量不满足检测需求,需要根据提供样本的合格性,与医学监查员讨论是否可以入组:根据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之前接受过放疗病灶不应选为靶病灶,除非该病灶为唯一可测量病灶且根据RECIST v1.1评估明确进展:仅有皮肤病灶或骨病灶的受试者不可纳入: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1分,在随机前2周内未恶化:8)
9)预期生存期≥ 12周:
10)经研究者评估,适合接受研究者选择的化疗中列出的化疗方案之一(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卡培他滨):
11)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随机前2周内未接受过输血、重组人促血小板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治疗),定义如下:
a) 血常规:中性粒细胞计数(NEUT#)≥ 1.5X10'/L:血小板(PLT)≥ 100X10'/L:血红蛋白≥90g/L:
b)肝功能: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2.5X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素(TBIL)≤ 1.5XULN:白蛋白≥ 30g/L:对于有肝转移受试者,ALT和AST≤ 5XULN,总胆红素(TBIL)≤ 2 XULN:
肾功能:肌酐清除率≥ 50.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见附件4):c)d)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凝血酶原时间(PT)≤ 1.5XULN:
12)受试者必须从先前治疗导致的所有毒性中恢复(恢复至≤ 1级,基于NCICTCAE 5.0版评估,或符合方案的入选标准),脱发、白癜风或经激素替代治疗保持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除外:注:对于存在研究者认为与既往抗肿瘤治疗相关的稳定的2级神经毒性受试者可以考虑纳入本研究。
13)对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和伴侣具有生育潜力的男性受试者,在研究治疗期间及给药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医学避孕措施者(具体避孕措施见附件3):14)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受试者符合下列任意一条标准将被排除:
医学状况
受试者在入组研究时有适合根治性治疗的乳腺癌:1)2)随机前3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通过局部治疗治愈的肿瘤除外,例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等):
已知患有脑膜转移、脑干转移、脊髓转移和/或压迫,或存在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的3)受试者。对于既往接受过脑转移治疗的受试者,如果在研究筛选期内的复查影像学检查确认影像学稳定(即无进展证据)至少4周,临床状况稳定,且在首次研究干预用药前至少14天未接受类固醇治疗,则允许入组:
4)存在下列任何心脑血管疾病或者心脑血管风险因素:
a)随机前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绞痛、急性或持续性的心肌缺血、3级或4级的心力衰竭[按照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症状性或控制不佳的严重心律失常,脑血管意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其他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
b)随机前3个月内有任何外周动脉血栓栓塞事件、肺栓塞、深静脉血栓(如果经过低分子肝素或类似功效药物治疗稳定≥ 2周,可允许入组)或其他严重的血栓栓塞事件:存在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动脉瘤、颈内动脉狭窄等可能危及生命或6个月内需要手术的c)重大血管疾病:
5)
6)
d)筛选期平均静息校正QT间期(QTeF)间期〉480 ms(3次12导联BCG检测结果平均值);e)超声心动图(ECHO)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存在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间质性肺病(ILD)或非感染性肺炎病史,目前有ILD或非感染性肺炎,或筛选时存在无法经影像学检查排除的可疑ILD或非感染性肺炎;肺部疾病并发导致的临床严重肺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基础肺部疾病(如随机前3个月内的肺栓塞、严重哮喘、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限制性肺疾病)或任何可能累及肺部的自身免疫结缔组织或炎性疾病(即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结节病等),或既往全肺切除术;7肿瘤侵犯周围重要脏器及血管(如心脏、食管、上腔静脉等)或存在发生食管气管瘘或食管胸膜瘘风险:
8)随机前4周内发生严重感染,包括但不局限于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并发症、败血症或严重肺炎:随机前2周内,存在需要接受全身系统性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9)有记录的重度干眼综合征、重度睑板腺疾病和/或睑缘炎,或存在妨碍/延迟角膜愈合的严重角膜疾病病史:
10)随机前6个月内存在食管胃底静脉曲张、严重溃疡、胃肠穿孔、胃肠梗阻、腹腔内脓肿或急性胃肠道出血病史;
11)活动性或既往有明确的炎症性肠病(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或慢性腹泻)病史:12)根据研究者判断,无法控制的系统性疾病:
a)未经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lg和/或舒张压〉100 mmHg),不稳定性高血压病史,或依从性较差的抗高血压治疗史:
未经控制的糖尿病(连续两次空腹血糖≥ 10 mmol/L):b)
存在有临床症状或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1次/周);c13)活动性乙型肝炎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HBV-DNA≥ 500IU/m1或高于正常值上限,以较高者为准)或丙型肝炎者(丙肝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正常值上限):14)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查阳性或存在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病史:已知活动性梅毒感染:
15)已知对SKB264或研究者选择的化疗或其任何辅料(包括但不限于聚山梨酯-20)过敏,或者对其他单克隆抗体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
16)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17)妊娠期或者哺乳期妇女:
既往/合并治疗
18)既往接受过TROP2靶向治疗或含有靶向拓扑异构酶I的化疗药物的任何治疗(包括ADC);19)随机前4周内接种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治疗期间接种活疫苗;在研究治疗期间需要接种2019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疫苗的受试者应接种灭活疫苗(例如,基于mRNA或完全灭活/基因工程修饰的无法复制的病毒):
20)随机前接受过以下治疗:
a) 前4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或预计在研究期间需要进行大手术者:
b)前2周内接受过放射治疗(前4周内广泛放射治疗包括放射性核素治疗);前4周或前期使用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任何免疫治疗、生物治疗c)或其他临床研究药物(允许在随机前使用双磷酸盐或RANK-L抑制剂用于骨转移灶);或前2周接受过获批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制剂治疗、小分子靶向治疗或内分泌治疗:21)长期合并使用全身性(静脉或口服)皮质类固醇(泼尼松>10 mg/天或等效剂量)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用于管理AE的除外(本研究允许使用吸入性类固醇或关节内类固醇注射):其他排除标准
22)在筛选过程中,病情迅速恶化,例如体力状态的严重变化等:23)患有非恶性肿瘤导致的局部或全身性疾病,或肿瘤继发的疾病或症状,并可导致较高医学风险和/或生存期评价的不确定性,如肿瘤类白血病反应、恶病质表现等;24)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SKB264(通用名:芦康沙妥珠单抗 / Sacituzumab Tirumotecan,研发代号:MK-2870)是由中国 科伦博泰 自主研发并与 默沙东 联合开发的新一代针对滋养层细胞表面抗原 2(TROP2)的抗体偶联药物(ADC)。该分子采用创新的人源化抗 TROP2 单克隆抗体,通过稳定性优化的可裂解连接子与新型 拓扑异构酶 I 抑制剂 载荷(KL610023,贝洛替康衍生物)偶联而成。SKB264 在针对 三阴性乳腺癌(TNBC)、非小细胞肺癌(NSCLC)及 胃癌 等多项关键临床研究中展现了卓越的客观缓解率(ORR)及长效生存获益,是全球 TROP2 ADC 竞争格局中的核心药物。
SKB264 通过优化抗体、连接子与载荷的组合,实现了抗肿瘤活性与安全性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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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向 TROP2 识别: 分子特异性结合在多种上皮癌(如 TNBC, NSCLC, 胃癌)中高表达的 滋养层细胞表面抗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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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性连接子技术: 采用一种 pH 敏感的可裂解连接子,在血液循环中保持高度稳定,减少毒素过早释放,进入肿瘤 溶酶体 后迅速释放载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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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拓扑酶 I 抑制剂: 载荷 KL610023 对肿瘤细胞具有极高的毒性效价,且具有理想的 旁观者效应,能穿透细胞膜杀伤周围 TROP2 阴性肿瘤细胞,克服肿瘤 异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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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DAR 值优势: 约为 7.4 的 药物抗体比(DAR)确保了每个抗体分子能携带更多毒素,增强了针对低靶点表达肿瘤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