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试者满足所有入选标准才可以参与本试验:
充分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年龄>18周岁且<80周岁;2)
身体状况良好(WHO功能状态评分0-1)(附录1);3
入选标准
经病理学确诊为盆腔恶性肿瘤后,接受过放射治疗;放疗结束后6个月以上经肠镜检查后诊断为慢性放射性直肠炎且接受过常规治疗后无效的患者(常规治疗无效定义详见附录9);筛选期 LENT-SOMA 评分>1;
受试者及其配偶或伴侣从筛选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无捐精、捐卵计划,且同意在试验期间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避孕措施详见附录
8)。
排除标准
受试者满足以下任意一条,不能参与本试验:有严重、进展性、无法控制的肝脏、肾脏(筛选期有严重的肝肾功能疾病的患1)者)、血液、胃肠(慢性放射性直肠炎患者除外)、内分泌、肺、心脏(选期有严重充血性心衰或冠心病的患者)、神经、精神或脑部疾病者;过敏性体质或有全身严重的免疫性疾病的患者;
筛选期有活动性消化道大出血或肠梗阻的患者;
处于妊娠/哺乳期的患者;
伴有限制内镜治疗的直肠狭窄或瘘管形成需手术治疗者;
筛选期 LENT-SOMA评分=4的患者;
血清病毒学(乙肝表面抗原或E抗原、丙肝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联合检测)检查阳性者,如乙肝表面抗原或E抗原阳性,需HBV-DNA 滴度>2000 IU/mL或 10000 copies/mL;
肿瘤未控、复发或转移的患者;
筛选时正参与其他临床试验或参与其他临床试验出组不满1个月者;
不适合做PET/CT检查者;
既往接受过干细胞治疗的患者;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次临床试验者
样本采集及处理
血样采集:所有受试者在细胞局部注射前1h内及注射后1h10min,8~12h(第一次 PET/CT检查前1h内)及后续每次PETCT扫描前1h内分别采集血样约3mL,分成2管(检测管或备份管至少含1m血样),第二阶段将根据第一阶段研究的实际血样测定结果,制定采血终止标准。
尿样和粪便采集:采集受试者在给药后D0~D13的日间(8点~晚20点)和夜间(晚20点至次日早8点)每天两段尿样及给药后D0~D13每日的类便(D0日间尿液除外,根据受试者具体情况尽量采集)。研究者可根据综合临床试验实际情况和已获得的检测结果(如低于检测限等),确认终止收集或者更改后续收集时间。根据第一阶段研究的尿样和粪便的测定结果,制定粪便、尿样采集终止标准病理组织采集:在筛选期及给药后16周(W16,D112+7d)采集病理组织,进行直肠放射性病理损伤半定量评分。
生物样本的采集、处理等详见《生物样本操作手册》
知情同意
在参加筛选检查前,研究者向受试者详细解释此研究的背景、性质、目的、研究流程和可能存在的风险与不适等,并对有关问题给予解答。受试者需要在完全了解、充分考虑且本着自愿的原则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参加本试验。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可进行研究操作或评价。
给药剂量
给药总剂量约 150+50μCi(5.55±1.85 MBq)[89Zr]人源 TH-SC01细胞,6x107细胞/人(约12mL)。
试验当天(D0)在典型病变部位(如毛细血管扩张、黏膜红肿或溃疡等)周围组织多点注射给药。
给药方法
受试者在给药前进行肠镜检查,研究者需对其慢性放射性直肠炎病变情况进行评估,确定病变部位的位置、数量、大小及各病变部位注射剂量,利用内镜注射管在直肠黏膜下层局部注射给药。
具体给药方法及注意事项参照《试验药物管理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