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试者入组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执行任何试验规定程序之前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18-75周岁:
3.NSCLC适应症:
安全导入期:入组既往至少经一线系统性治疗失败、不耐受的晚期的 EGFR野生型且ALK融合基因阴性的NSCLC患者联合化疗剂量扩展期: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EGFR野生型且ALK融合基因阴性的晚期NSCLC惠者;如既往接受过新辅助和/或辅助治疗,但须满足新辅助和/或辅助治疗结束时间距出现复发/转移间隔>12个月
单药剂量扩展期(队列1):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EGFR野生型且ALK融合基因阴性、PD-L1-TPS>1%的晚期NSCLC患者。如既往接受过新辅助和/或辅助治疗,但须满足新辅助和/或辅助治疗结束时间距出现复发/转移间隔212个月;
单药鋤焌簾誠焖辇拾量扩展期(队列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经含铂化疗及抗PD-1/PD-L1免疫治疗失败的、可靶向基因组改变(AGA)阴性的晚期NSCLC患者
NSCLC受试者需提供满足本研究要求的包含:EGFR、ALK等完整数据和 PD-L1表达水平的检测报告。如检测报告不符合本研究要求或无法提供检测报告,则需提供约15 张存档或新鲜染色的FFPE病理切片用于NGS基因检测和 PD-L1表达检测
4.TNBC适应症:安全导入期:入组既往至少经一线系统性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TNBC,雌激素受体(ER)、孕激素受体(PR)、人类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均为阴性剂量扩展期: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TNBC,雌激素受体(ER)、孕激素受体(PR)、人类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均为阴性,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TNBC;如既往新辅助和/或辅助治疗阶段使用过紫杉类药物抗肿瘤治疗,但须满足紫杉类新辅助和/或辅助治疗结束时间距出现复发/转移间隔>12个月;
5.ECOG体力状况0或1分:
6.患者有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标准1.1版本);注意:既往经放疗病灶,放疗后有明确进展才可被选为可测量病灶。
7鍕з馃脯賠锚蒌榘答炑饣邁騅裔郓衅联踢贮骖逞澛模剃、倮钾址蜃碹烴渝謝絢薊鴰洨瘰>12 周:
8.接受既往病理检测PD-L1及其他生物标志物检测结果。如中心未提供PD-L1及其他生物标志物检测结果,受试者入组前可提供既往未进行辐照的存档肿瘤组织样本或新获得的活检芯针或肿瘤病灶的切除活检组织(既往未进行辐照)用于中心 PD-L1 及其他生物标志物检测。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的组织块优于载玻片。新获得的穿刺活检组织优于存档组织。在受试者被诊断患有转移性疾病后,优选福尔马林固定的标本。如果近期活检不可行,辅助/新辅助化疗之前获得活检组织是可以接受的。
育龄女性和男性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同意在研究期间及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的女性筛选期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符合下列条件中任何一条标准,则须排除出本研究计划:
1.组织学病理存在任何小细胞癌成分,如燕麦细胞型肺癌、中间细胞型肺癌、复合燕麦细胞型肺癌等;2.已知有获批NSCLC 适应症的靶向药物治疗的驱动基因突变不可入组;
3.双原发肿瘤(注:针对NSCLC适应症):
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已获批的或在研的抗肿瘤治疗,尊包括但不限于化疗、根治性放疗、生物靶向治疗(无抗血管生成作用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如经过2周洗脱期也可入组)、介入治疗、免疫治疗等,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抗肿瘤中药治疗萑薺螢哮监上(以说明书适应症为准);
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非特异性免疫调节治疗(如白介素、干扰素、胸腺肽、肿瘤坏死因子等,不包括用于治疗血小板减少的几-11):
既往接受过针对转移性疾病的系统性靶向PD-1/PD-L1或6噗紅ム蚋镱綆茏菡袼糁戏二睃则ẳ咢镱凇VEGF的任何抗体或抑制剂治疗,可接受PD-1/PD-L1或VEGE的任何抗体或抑制剂治疗用于新辅助/辅助治疗目的:(该条安全导入期及单药剂量扩展期(队列2)患者不适用):
了既往经PD-1/VEGF或PD-LI/VEGF双抗治疗失败(该条适用于单药剂量扩展期(队列2)患者):
出现以下任一实验室检查异常(开始研究药物治疗前7天内未E。使用过升红、升白、升血小板等药物支持治疗,14天内未进行过血液制品输注如全血、血小板、白蛋白等):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x10%L或血小板<正常值下限或血红砘俢羡蒲军乡白<100 yL:
血清总胆红素21.5倍的正常值参考范围上限(ULN);
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或碱性磷酸酶(ALP)≥2.5xULN;白蛋自<30gL:
持续大于1周以上的≥2级电解质素乱(包括钾、钠、氯、钙等);
血清肌酐21.5xULN或肌酐清除率<60mmin(按照Cockeroft-Gault 公式计算);
尿常规检丘查示尿蛋白22+且24小时尿蛋白定量>1g:
9.国际标准化比(INR)21.5或部分活化凝血酶原时间(APTT)21.5xULN:目前(也包括首次用药10天内)正在接受溶栓治疗或在治疗剂量下使用抗凝药物(预防性使用抗凝药物除外):
10.既往有肺纤维化史、间质性肺炎史、尘肺、化学性肺炎等肺功能严重受损疾病(可接受既往因放疗、化疗或其它原因(如吸烟等)引起的无症状肺间质性改变);
11.患者目前存在药物未能控制的高血压,规定为: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
12.患者目前存在控制不佳的糖尿病(空腹葡萄糖浓度>13mmol/L);
13.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道疾病、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多发性硬化、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等受试者。但以下疾病除外,允许入组:
仅通过激素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
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
已鴆輞丫接乘儘毛沆ニ銳痍钙埋制謗骧佧硒彦鈿汤寘镑糜泻:
14.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状况(如十二指肠溃疡、肠梗阻、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大面积胃和小肠切除等):患有遗传性非息肉病性结直肠癌或家族性腺瘤性息肉病综合征者;既往有肠穿孔、肠瘘史,而经手术治疗后未痊愈者:门脉高压、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15.既往或目前有严重的出血(3个月内出血>30m)、咯血(4周内>5m的新鲜血液)或者6月内发生血栓栓事件(包括中事件和/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
IMM2510 是重组抗 PD-L1 和 VEGF 双特异性分子。IMM2510 能与肿瘤细胞膜上的 PD-L1 结合,从而阻断 PD1/PD-L1 的信号通路,解除肿瘤细胞对 T 细胞的免疫抑制;并且 IMM2510 可以通过结合 Fcγ 受体发挥 ADCC 作用;IMM2510 还能通过结合肿瘤组织中过表达的VEGF,从而抑制肿瘤组织的新生血管生成。
目标人群
NSCLC适应症:
安全导入期:入组既往至少经一线系统性治疗失败、不耐受的晚期的 EGFR野生型且ALK融合基因阴性的NSCLC患者。联合化疗剂量扩展期: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EGFR野生型且ALK融合基因阴性的晚期NSCLC患者,单药剂量扩展期(队列1):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EGFR野生型且ALK融合基因阴性、PD-L1-TPS>1%的晚期NSCLC患者。
单药剂量扩展期(队列2):入组既往经含铂化疗及抗PD-1/PD-L1免疫治疗失败的晚期、可靶向基因组改变(AGA)阴性的NSCLC患者。
TNBC适应症:
安全导入期:入组既往至少经一线系统性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TNBC,雌激素受体(ER)、孕激素受体(PR)、人类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均为阴性,剂量扩展期: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TNBC,雌激素受体(ER)、孕激素受体(PR)、人类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均为阴性,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TNBC;
研究设计
安全导入期:
采用简化的3+3爬坡设计进行IMM2510联合化疗的给药剂量探索和安全性评估。爬坡剂量初步拟定为IMM2510两个剂量10mg/kgQ3W或20 mg/kg Q3W联合化疗。
首先在IMM251010mg/kgQ3W联合化疗剂量组招募3例受试者,DLT评价窗口期内(第1治疗周期,即首次用药至给药后21天内),如果10mgkg剂量组的3例受试者未观察到DLT,递增至20mgg剂量组并招募3例受试者,允许同步进入到10mg/kgQ3W联合化疗剂量扩展阶段:如果20 mg/kg剂量组未观察到DLT,进入到20mg/kgQ3W联合化疗剂量扩展阶段。如果某个剂量组的3例患者中出现1例DLT,将继续入组至6例,如果10mgkg或20mgkg剂量组的6例患者中出现>2例DLT,9例患者中出现>3例DLT,或12例患者中出现>4例DLT,则进行IMM2510其它剂量(如5mgkgQ3W或15mg/kgQ3W)联合化疗的探索。联合治疗基于肺癌亚型的化疗方式INSO-NSCLC:培美曲塞联合顺铂或卡铂或者紫杉醇联合顺铂或卡铂(具体化疗方案由研究者根据受试者和临床实际情况决定),每3周给药一次,给药4周期,选择培美曲塞联合铂类,给药4周期之后IMM2510联合培美曲塞维持治疗,选择紫杉醇联合铂类,给药4周期之后IMM2510维持治疗;SQ-NSCLC:紫杉醇联合顺铂或卡铂,每3周给药一次,给药4周期,之后IMM2510维持治疗;维持治疗阶段,根据患者耐受情况,IMM2510可选择10mg/kg或者20mg/kg,Q3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