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Ib 期:EGFR 表达的晚期实体瘤;
II 期:EGFR 表达的晚期结直肠癌(可能结合 Ib 期数据入组其他人群)
入选标准
年龄≥18周岁;
2Ib期: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实体肿瘤。剂量递增阶段纳入无标准治疗方案,或对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不耐受或拒绝标准治疗的患者(标准治疗包括但不限于CSCO、NCCN 等指南对于实体瘤治疗推荐的内分泌治疗,或免疫治疗,或化疗,或放疗,或靶向治疗或细胞生物治疗等),扩展阶段纳入至少经一线标准治疗失败(疾病进展或不耐受)或无标准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的患者:
Ⅱ期: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且至少经一线标准治疗失败(疾病进展或不耐受)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期也可能结合bb期数据入组其他瘤种队列);
5.须提供肿瘤组织样本进行EGFR表达检测,且中心实验室检测EGFR表达阳性,或存在EGFR突变,不同瘤种具体要求如下:
胃癌和结直肠癌:要求EGFR表达21+的肿瘤细胞占比>30%;非小细胞肺癌:如有EGFR突变,可不限制EGFR表达,如无EGFR突变,要求EGFR表达>2+的肿瘤细胞占比>50%:
小细胞肺癌:如有EGFR突变,可不限制EGFR表达,如无EGFR突变要求 EGFR 表达>1+的肿瘤细胞占比之10%;
食管痛:要求EGFR表达>2+的肿瘤细胞占比>50%:
乳腺癌:要求 EGFR 表达>1+的肿瘤细胞占比250%:
其他瘤肿:如EGFR表达>2+的肿瘤细胞占比>50%,可与申办方讨论后决定是否可以纳入研究
注:剂量递增阶段允许接受申办方认可的既往EGFR表达阳性检测报告;剂量扩展阶段已有指定中心实验室同一方法学检测结果的可以接受既往检测结果;
至少有1个符合RECIST V1.1标准的可测量病灶: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1分:
预计生存时间超过3个月:
主要器官功能在治疗前7天内,符合下列标准:
排除标准
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5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除外以下情况:已被治愈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浅表膀胱癌、前列腺原位癌和宫颈原位癌等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如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II-IIIa)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6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力衰竭、冠状动脉架桥外科病史或脑卒中等:
C)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II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d)静息状态下,12导联心电图检查男性QTcF>450msec或女性QTcF>470mseC:
e1用药后仍不能控制的高血压(间隔至少1小时重复测量血压,且连续两次血压值≥160/100mmHg);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VS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的病变或功能障碍等):具有活动性脑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符合如下任何一条标准即认为活动性脑转移:
既往脑转移患者,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影像学检查显示原病灶a)进展,和/或出现新发脑转移病灶:
b)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相关临床症状未恢复至基线: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使用皮质醇类、放疗、脱水药物等控制中枢c)神经系统转移症状;
有胸/腹水或心包积液并伴有临床症状或需要对症处理者;既往具有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间质性肺疾病(ILD)/非感染性肺炎病史,目前患有ID/非感染性肺炎,或在筛选时影像学检查无法排除D/非感染性肺炎者。
甲状腺功能异常需要药物治疗者,但如果经药物控制后病情稳定或无需调整药物剂量,则允许入组:
试验分组
试验药序号名称用法
1 中文通用名:SYS6010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用冻干粉针
规格:100 mg/瓶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每天一次,根据剂量组选择用药剂量
用药时程:14天一个治疗周期
2 中文通用名:SYH2051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mg、40 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天一次,根据剂量组选择用量
用药时程:14天一个治疗周期
3 中文通用名:贝伐珠单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Bevacizumab Injection
商品名称:安维汀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0mg(4ml)/瓶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5mg/kg,每2周一次
用药时程:14天一个治疗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