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1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明确诊断的复发或转移性恶性实体瘤受试者;恶性黑色素瘤、肉瘤、头颈部鳞癌、宫颈癌等优先入选;
2 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现阶段不适合标准治疗;
3 年龄 18~75 岁,男女不限;
4 身体一般状况评分 ECOG 0~2 分;
5 预计生存期 3 个月以上;
6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 RECIST 1.1 标准),且病灶适于 进行瘤内注射;
7 血清抗 Ⅰ 型单纯疱疹病毒(HSV-1)抗体为阳性;
8 受试者必须有适当的器官功能,筛选期实验室检查须满足如下要求: a)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 ,血小板(PLT) ≥75×10^9/L,血红蛋白(Hb)≥85g/L; b) 血清肌酐(Cr)、尿素(Urea)在正常值上限 2 倍范围内; c) 血清总胆红素(TBIL)≤正常值上界的 2 倍; d) 谷丙转氨酶(ALT)及谷草转氨酶(AST)≤正常值上界的 2.5 倍;肝转移的受试者不超过正常值上界的 5 倍; e)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凝血酶原时间(PT)在 正常值上限 1.5 倍范围内;
9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 180 天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 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 7 天内的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10 受试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预期的依从性良好。
排除标准
1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或抗体检测为阳性(新冠疫苗注射除外);
2 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受试者,包括: a) 高血压控制不佳(收缩压≥150 mmHg 或舒张压≥100mmHg); b) 患有 I 级以上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心律失常(包括男 QTc≥450ms(男),QTc≥470ms(女))及≥2 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 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 c) 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AE 2 级感染); d) 既往接受过器官移植、骨髓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及严重 免疫功能缺陷患者; e)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 者;
3 甲状腺、皮质醇检测严重异常;有活动性、已知或疑似自身免疫性疾病,需要全身性治疗;
4 有症状的脑原发或脑转移瘤患者;
5 既往存在严重肺间质改变的患者(由研究者判定);
6 有活动性肺结核,OT 试验检测强阳性患者;
7 有活动性出血或严重凝血功能障碍的患者;
8 消化道溃疡急性期或存在应激性溃疡高风险(如大型手术后)的患者;
9 3 年内出现过第二原发癌的受试者(已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 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除外);
10 首次给药前 4 周进行过抗肿瘤治疗,包括内分泌,化疗, 放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及抗肿瘤中药治疗;对于使用亚硝基脲 类和丝裂霉素化疗的受试者,停药在 6 周以内;
11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种过预防疫苗或减毒疫苗及治疗性疫苗;
12 既往抗肿瘤治疗后毒性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水平(脱发、白癜风、使用替代性激素治疗相关不良事件除外);
13 现患有活动性乙型肝炎、活动性丙型肝炎、免疫缺陷病毒或具有临床意义的其他活动性感染;
14 入组前 4 周接受过三级以上手术或手术伤口未愈合的患者;
15 4 周内接受抗单纯疱疹病毒治疗,如阿昔洛韦、更昔洛韦、 万乃洛韦、阿糖腺苷等;
16 入组前四周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
17 口唇疱疹发作期的患者;
18 患者在签署知情同意前一年内,经常使用毒品(包括“娱乐性使用”)或有药物滥用(包括酒精)史;
19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及半年内有生育计划者(男,女);
20 研究者判断认为受试者有任何原因不适宜参加本试验。
试验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VT1092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VT1092(暂定)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ml/支
用法用量:单次给药试验设 4 个剂量组:1×10^6pfu、1×10^7pfu、1×10^8pfu 和 5×10^8pfu;多次给药试验设 3 个剂量组:1×10^7、1×10^7、1×10^7pfu,1×10^8、1×10^8、1×10^8pfu 和 5×10^8、5×10^8、5×10^8pfu。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研究,每位受试者仅接受1次给药,单次瘤内注射给药后,观察 28 天;多次给药研究,每位受试者进行 3 次重复瘤内注射,每 2 周给药 1 次,在末次给药后观察 28 天。
对照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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