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抗PD-1全人源单克隆抗体注射液(SG001)治疗恶性间皮瘤
适 应 症:为经组织学确认的经过含培美曲塞化疗后进展或者复发,或者不能耐受化疗的恶性间皮瘤
1、试验目的
评价SG001注射液多次给药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抗肿瘤活性、免疫原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入选标准 |
1 |
年龄≥18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为准)且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
2 |
经组织学确认的经过含培美曲塞化疗后进展或者复发,或者不能耐受化疗的恶性间皮瘤; |
3 |
实体瘤(胸膜间皮瘤除外)根据RECIST v1.1,胸膜间皮瘤根据mRECIST -胸膜间皮瘤,淋巴瘤根据Lugano评价标准(2014年),受试者至少有一个CT或MRI确认的可测量病灶; |
4 |
受试者如过去曾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应在以往治疗的毒性反应CTCAE 5.0等级评分≤ 1级(除残留的脱发效应之外)后才可入组; |
5 |
ECOG评分体能状态为0或1的受试者; |
6 |
预计生存期≥3个月者; |
7 |
重要器官功能符合下列要求(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使用抗凝药物或其它影响凝血功能的药物、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以及未使用药物纠正血细胞数): ? 中性粒细胞计数 ANC ≥1.5×109/L ? 血小板计数PLT ≥75×109/L ? 血红蛋白HGB ≥9 g/dL ? 血清肌酐Cr≤1.5×ULN ? 总胆红素TBIL ≤1.5×ULN(具Gilbert’s综合征受试者可放宽至3×ULN )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SGOT)和天冬门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SGPT)≤2.5×ULN(肝细胞癌、肝转移受试者≤5×ULN)?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 |
8 |
育龄期妇女和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足够的避孕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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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
1 |
对单克隆抗体有严重的过敏反应的和未经控制的过敏性哮喘史的受试者; |
2 |
已知患有原发性CNS肿瘤,或有症状或未经治疗的已知脑转移或其他CNS转移(除外与CNS治疗有关的残留体征或症状,入选前至少2周内神经系统症状稳定或改善者可以入选); |
3 |
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或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但允许患以下疾病的受试者进一步入组筛选:控制良好的I型糖尿病、只需接受激素替代治疗且控制良好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或脱发),或预计在无外部触发因素的状态下病情不会复发的受试者; |
4 |
曾接受过任何靶向T细胞共调控蛋白(免疫检查点)的抗体/药物(包括PD-1、PD-L1、CTLA-4抑制剂等)治疗的受试者; |
5 |
曾接受免疫治疗出现免疫相关性不良事件(immune-related AE)CTCAE 5.0等级评分≥ 3级者; |
6 |
筛选前14天内出现任何需要通过静脉输注进行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
7 |
首次给药前28天接受过全身性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免疫治疗、大分子靶向治疗、生物治疗(肿瘤疫苗、细胞因子、或控制癌症的生长因子)者及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并使用了研究药物者;首次给药前14天内(或5个半衰期,以长的为准)接受过小分子靶向和口服氟尿嘧啶类治疗者;首次给药前6周内接受过丝裂霉素C和亚硝酸脲者; |
8 |
筛选前28天内进行过重大手术或根治性放射治疗,或筛选前14天内进行过姑息性放射治疗,或筛选前56天内使用过放射药剂(锶、钐等)者; |
9 |
筛选前14天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活性的中草药或中成药治疗者、接受过全血或成分血输血者; |
10 |
首次给药前14天内因某种状况接受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其它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者; |
11 |
筛选前14天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减毒活疫苗者; |
12 |
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梅毒螺旋体感染者,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者; |
13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筛选时,育龄妇女血妊娠试验呈阳性者; |
14 |
其他可能会导致增加研究用药的相关风险,或者干扰研究结果的解读,影响试验依从性等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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