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标准
1. 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原发性HCC,且FGF19过表达,满足巴塞罗那肝癌分期(Barcelona Clinic Liver Cancer,BCLC)适用于 接受系统治疗的B期或C期、和/或满足中国肝癌分期(China Liver Cancer Staging,CNLC)的Ⅱb期或Ⅲ期。
2. 接受过至少一种抗血管生成和/或含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包括PD-1、PD-L1、CTLA-4)药物治疗后进展,或无法耐受治疗。
3. 根据Child-Pugh分级标准评估的肝功能分级≤7分,无肝硬化严重并发症(包括肝性脑病、肝性肾病、中大量胸腹腔积液以及 消化道出血)。
4. 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3×正常值上限(ULN),谷丙转氨酶(ALT)≤5×ULN,且谷草转氨酶(AST)≤5×ULN。
5. 血小板(PLT)≥75×109/L。
排除标准
1. 影像学检查显示门静脉主干(Vp4)、下腔静脉、上腔静脉或肠系膜静脉受累的HCC。
2.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3. 首次给药之前4周内接受过抗肿瘤的系统化疗、放疗(>30%骨髓暴露)、介入栓塞、消融治疗和免疫治疗。
4.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HBV)-DNA >104拷贝/mL或2000 IU/mL。
详细版
受试者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1 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时,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 接受过至少一种抗血管生成和/或含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药物治疗后进展,或无法耐受治疗。
3 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原发性HCC,且FGF19过表达
4 根据Child-Pugh分级标准评估的肝功能分级≤7分
5 根据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6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1。
7 预计生存期≥3个月。
8 主要脏器功能符合标准
9 9)对于育龄期女性患者,首次给药之前7天内的妊娠检查结果为阴性,且承诺从筛选期开始直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充分有效的避孕措施或禁欲;对于男性患者,承诺从筛选期开始直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充分有效的避孕措施或禁欲。
10 患者充分知情同意,自愿参加本研究并且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良好,能够配合研究检查、治疗和随访。
排除标准
1 首次给药之前2周内使用过全身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性皮质醇(≥10mg强的松或其他等量激素)。
2 既往曾接受过选择性FGFR4抑制剂治疗。
3 首次给药之前2周内接受过小分子靶向药物(如果确定药物的5个T1/2>2周,则以5个T1/2为准)或国家批准的具有抗肝癌适应症的现代中药制剂(见附录4)治疗。
4 首次给药之前4周内接受过抗肿瘤的系统化疗、放疗(>30%骨髓暴露)、介入栓塞、消融治疗和免疫治疗。
5 首次给药之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6 正在接受并且不能在首次给药前至少7天和研究期间停用方案禁止的药物或治疗(例如,CYP3A4强抑制剂、CYP3A4强诱导剂、CYP3A5强抑制剂、CYP3A5强诱导剂、治疗指数较窄的CYP3A4敏感底物、治疗指数较窄的CYP2B6敏感底物
7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8 有多种药物过敏史且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
9 存在明显的消化功能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
10 筛选时,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v5.0等级评价≤1级
11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2 既往有严重的神经或精神病史,包括癫痫、痴呆或中重度抑郁症等。
13 既往有药物滥用史或依赖史。
14 首次给药之前6个月内发生过肺栓塞,或者筛选时患有间质性肺炎。
15 既往接受过重要器官移植且需要抗排异药物治疗。
16 首次给药之前8周内接受过重要脏器外科手术
17 筛选时,患有无法控制的感染性疾病、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
18 首次给药之前2周内发生过严重活动性感染
19 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中文通用名:BB102片
英文通用名:BB102 Tablets
商品名称:暂无
剂型:片剂
规格:10mg\5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次或每日两次
用药时程:28天一个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