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试者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1 受试者自愿参加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男女不限
3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2
4 预期生存期≥3个月
5 CD70阳性的复发/难治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患者
6 同意在治疗前及治疗过程中进行骨髓穿刺抽吸和/或活检
7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至试验药物停用35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8 性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试验药物停用35天内,性交时须使用避孕套
9 如入组淋巴瘤患者,则根据Lugano2014评价标准至少有1个可测量病灶
10 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
11 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从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所有可逆性其他AE中恢复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CD70相关抗体、抗体偶联药物(ADC)或细胞治疗类产品的治疗
2 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接受过基因修饰的过继性细胞治疗
3 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单克隆抗体等抗肿瘤治疗
4 签署知情同意前存在有症状的中枢神经(CNS)受累的临床表现、有软脑膜转移或转移所致的脊髓压迫
5 既往接受免疫性抗肿瘤治疗过程中出现过≥3级irAE,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有自身免疫疾病的病史
6 进入研究前3年内(距签署知情同意时间)曾患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
7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已知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活动性乙型肝炎
8 进入研究前的6个月内(距签署知情同意时间),出现以下心血管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型心绞痛
9 用药前存在活动性感染的患者,或在筛选期间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 38.5°C
10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或签署知情同意前180天内接受过造血干细胞移植
11 首次给药前4周内参与过任何其他药物临床研究,并且使用过其他试验药物
12 已知患者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3 已知对试验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或者对其他单克隆抗体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或属于过敏体质
14 处于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
15 在筛选期的CT胸部扫描中,发现活动性肺炎病灶
16 距第一周期的第一天给药的2周内,进行过全身系统性的免疫抑制治疗
17 存在未能控制或控制不好的呼吸、循环和内分泌等基础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和甲亢等
通用名称:QLS2309注射液 英文名称:QLS2309 Injection 剂型:注射剂 制剂规格:100 mg(2 ml)/瓶 贮藏:2~8℃,避光保存和运输,避免冷冻,避免剧烈振荡。 生产厂家: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分组
试验药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QLS2309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2ml)/瓶
用法用量:0.1-20 mg/kg,根据试验情况进行剂量调整 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每周1次,每28天为1个治疗周期
对照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