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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君赛自体天然肿瘤浸润淋巴细胞注射液(GC101 TIL)对比研究者选择的化疗治疗晚期黑色素瘤患者的开放标签、随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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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评分:
治疗阶段:
一线失败后
药品名称:
自体天然肿瘤浸润淋巴细胞注射液(GC101 TIL)
适 应 症:
黑色素瘤
癌      种:
黑色素瘤
受试者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1 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而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2 年龄≥18岁,且≤75岁,男女不限;
3 不可切除的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患者(葡萄膜黑色素瘤除外);
4 至少经PD-1抗体治疗失败或不耐受;
5 经两种系统性治疗方案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不可切除的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患者(葡萄膜黑色素瘤除外)
6 具有可行肿瘤切除/穿刺的组织区域以分离TILs:所取组织体积必须>150 mm3,取样病灶未接受过局部治疗(如放疗、射频治疗、溶瘤病毒等);
7 ECOG评分0-1分;
8 预计生存期大于3个月;
9 有足够的血液学和终末器官功能;
10 绝经前并未接受过绝育手术的育龄女性须同意从研究治疗(预处理)开始至细胞回输后一年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且筛选期血清妊娠检查为阴性,或无生育潜力(曾施行手术绝育如子宫切除、双侧输卵管结扎、输卵管切除术和/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已绝经);未接受过绝育手术的男性须同意从研究治疗(预处理)开始直至给予细胞回输后一年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11 无手术绝对或相对禁忌症;
12 任何针对黑色素瘤的治疗方法,包括放疗、化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肿瘤栓塞术或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中草药治疗等,必须在试验用药品给药前28天停止,如前期治疗使用小分子靶向药物,停药时间则可缩短至所使用药物的5个半衰期;
13 具有良好的依从性,能够坚持研究访问计划和其他协议要求。
排除标准
1 筛选前4周内参加其它药物或生物治疗临床试验;
2 合并2种或2种以上恶性肿瘤,除外:已根治的恶性肿瘤,在入选研究之前≥5年无活动性并且复发的风险极低;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原位癌;
3 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减毒活疫苗接种;
4 未从既往手术或治疗相关不良反应中恢复至≤1级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常见不良反应事件评价标准5.0版(NCI-CTCAE 5.0)(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5 未控制的并发性疾病;
6 需要立即干预的食管或胃静脉曲张(例如,绑扎或硬化治疗)或根据研究者的意见或咨询胃肠病学专家或肝脏病学专家认为其出血风险较高,有门静脉高压证据(包括影像学检查发现脾大)或既往有静脉曲张出血病史的患者在入组前3个月内必须接受内镜评估;
7 不受控制的代谢紊乱,如已知没有得到控制的糖尿病,或其它非恶性肿瘤器官或全身性疾病或癌症继发反应,并可导致较高医学风险和/或生存期评价不确定性;
8 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或Child-Pugh B级或更为严重肝硬化、肝衰竭;
9 合并其它严重的器质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10 患有需要治疗的全身性活动性感染,有血培养阳性或感染的影像学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结核;
11 存在以下任何一种传染病感染: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检测阳性者;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大于检测下限者,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阳性且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HCV-RNA)大于检测下限者; 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者,且结合病史和/或增加其他检查确认为活动性梅毒感染。
12 预处理前4周内使用过,或经研究者判断存在需要在试验期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的合并疾病,不包括喷鼻、吸入性或其他途径的局部糖皮质激素或生理剂量的系统性糖皮质激素(即不超过1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或患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者(在近2年之内不需要系统治疗的湿疹、白癜风、银屑病、脱发或格雷夫氏病,预期不会复发的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及仅需要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以及仅需要胰岛素替代治疗的I型糖尿病患者可以入组);
13 在既往接受任何免疫治疗期间出现过任何NCI CTCAE 5.0免疫相关不良反应(irAE)等级≥3级;
14 已知器官同种移植、异体干细胞移植和肾脏替代治疗史;
15 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病(包括既往史和现患)、急性肺病;
16 存在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7 已知软脑脊膜转移患者;
18 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如脑水肿、需要激素干预,或脑转移进展)患者。既往接受过脑转移治疗,如临床稳定(MRI)已维持至少2个月,并且已经停止全身性激素治疗(剂量>10 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大于4周的患者可以纳入;
19 妊娠或哺乳期正在哺乳的女性;
20 如果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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