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招募信息 >

南京传奇 LB2404-0001(19+CD70双靶点cart)一项评价 LUCAR-G79 细胞制剂治疗复发/难 治性

招募状态: 招募中 免费入组

提示:找不到相关临床试验项目?没关系,联系我们,为您精准匹配!

试验评分:
治疗阶段:
一线失败后
药品名称:
LUCAR-G79 细胞制剂(19+CD70双靶点cart)
适 应 症:
自身免疫病(r/r AID)
癌      种:
其他
入组要求
• 自愿参加本临床研究,并签署 ICF,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 筛选时年龄为18 ~ 70 岁(含临界值)的成年男性或女性;
• 流式细胞术检测外周血B细胞上表达CD19阳性;
• WOCBP 及伴侣为 WOCBP 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在完成细胞输注后至少12个月内,采用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或禁欲;WOCBP 在入组前7天内血 HCG 检查应为阴性
• 预期生存≥1年
• 筛选期有足够的器官功能储备:
1) 骨髓功能:血ANC≥1×109/L(检查前2周内未接受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治疗),ALC≥0.1×109/L,Hb≥60 g/L,PLT ≥50×109/L,ITP患者综合评估出血风险后,PLT ≥ 20×109/L也可考虑入组。在入排资格筛选前7天内,不得使用输血和生长因子来满足这些要求。
2) 凝血功能:INR 或 APTT ≤ 1.5×ULN;
3) 肾功能:估算eGFR≥40 mL/min/1.73 m2,使用MDRD公式计算;
4) 肝功能:ALT和AST≤2.0×ULN(炎性肌病导致的ALT、AST升高可除外),总胆红素≤ 1.5×ULN(除外的情况:合并Gilbert综合征者总胆红素≤3.0×ULN、AIHA导致的胆红素异常);
5) 肺功能:呼吸困难≤CTCAE 1级(即中度活动时呼吸短促),且在静息状态呼吸室内空气时SpO2≥95%(除外的情况:PAH 和ILD受试者 SpO2 ≥ 92%);
6) 心脏功能:预处理前4周内 LVEF ≥50%
复发/难治性系统性红斑狼疮(r/r SLE)
1. 筛选前满足以下至少1种SLE分类标准≥6个月:
• 1997年修订的ACR分类标准;
• 2012年SLICC标准;
• 2019年EULAR/ACR标准;
2. 筛选期ANA阳性(滴度≥1:80),和/或抗ds-DNA抗体阳性,和/或抗Sm抗体阳性;
3. 活动性r/r SLE需满足筛选期下列至少一种情形:
• 筛选期SLEDAI-2K评分≥8且有经研究者判定的重要脏器受累。既往对激素和至少一种免疫抑制剂或一种生物制剂(如贝利尤单抗、泰它西普、利妥昔单抗等)治疗或一种细胞治疗(如干细胞治疗、其他不同靶点CAR-T治疗)效果欠佳或不耐受,或缓解后复发。
• 难治性肺动脉高压(rPAH),应满足以下要求:筛选期静息状态下,经RHC测定的 mPAP> 20mmHg,PAWP≤15mmHg,PVR>2 WU。既往有病历记录对至少一种免疫抑制剂和至少1种PAH靶向药物(如波生坦、西地那非等)联合治疗后,经研究者判断疗效不佳或不耐受。受试者筛选期PAH患者未达到以下ESC/ERS低危分层标准:WHO-FC I或II级,6MWD>440m,BNP<50ng/L或NT-proBNP<300ng/L。
• 复发/难治性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r/rAIHA),应满足以下要求:Hb<90g/L或下降>30 g/L,伴Coombs试验阳性。经激素联合至少一种免疫抑制剂或一种生物制剂(如利妥昔单抗)治疗后,经研究者判断疗效不佳或不耐受或有禁忌,或维持治疗期间复发,或停药后复发。
o 说明:r/r AIHA无效定义为仍有不同程度贫血溶血症状,实验室检查未到部分缓解(临床症状基本消失,Hb>80g/L,网织红细胞百分比<4%,血清胆红素<34.2umol/L。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阴性,或仍然阳性但效价较前明显下降)的标准。
• 复发/难治性狼疮性肾炎(r/rLN),经活检证实的、符合2003年ISN/RPS病理分型III-V型者(含混合类型)。筛选期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g/24小时或晨尿UPCR>1.0 g/g。且既往接受初始免疫抑制治疗至少6 个月后未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或缓解后复发。
o 说明:r/r LN完全缓解定义为尿蛋白定量<0.5g/24h或UPCR<0.5g/g,无活动性尿沉渣,血清白蛋白≥35g/L,血肌酐正常或升高不超过基线值的10%。部分缓解定义为尿蛋白较基线值下降超过50%,且尿蛋白定量<3.0g/24h,血清白蛋白>30g/L,血肌酐升高不超过基线值的10%。
• 复发/难治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r/r ITP),应满足以下要求:经研究者综合评估无重要脏器出血风险后,且至少连续两次血常规示血小板计数<50×109/L且≥ 20×109/L,外周血涂片镜检血细胞形态无明显异常。骨髓细胞形态学检查示巨核细胞增多或正常、伴成熟障碍。血小板糖蛋白特异性自身抗体阳性,血清TPO水平正常。经一线治疗(GC、IVIG)、二线治疗中的免疫抑制剂、促血小板生成药物及利妥昔单抗治疗均无效,或脾切除无效/术后复发,进行诊断再评估仍确诊为ITP的受试者。
复发/难治性系统性硬化症(r/r SSc)
1. 符合2013年ACR/EULAR 系统性硬化症分类标准;
2. 根据1988年LeRoy等人定义标准,符合弥漫皮肤型表现,即广泛的皮肤纤维化,肘部和/或膝盖近端皮肤受累;
3. 筛选期系统性硬化症处于活动期,满足以下至少一种情况:
•筛选期前6个月内有新发的或进展的皮肤表现;
•筛选期前6个月内有新发的或进展的重要器官(肾脏、心脏、肺、血管)受累;
•筛选期CRP和/或ESR ≥ 1 × ULN;
4. 筛选期mRSS评分 ≥ 10分;
5. 筛选时合并ILD者,需45%预测值≤FVC≤70%预测值,或40%预测值≤DLCO≤70%预测值;
6. 筛选时,HAQ-DI评分>0.25或PtGA评分≥3分;
7. 复发/难治性系统性硬化症(r/r SSc)定义:
•筛选期至少有一个除皮肤外的器官(如胃肠道、肺、心脏、肾脏、血管等)受累;
•既往经过常规治疗无效或疾病缓解后复发。常规治疗指一种免疫抑制/调节剂或一种生物制剂或一种细胞治疗(如干细胞治疗、其他不同靶点CAR-T治疗)≥3个月,其中免疫抑制/调节药物包括:氯喹/羟氯喹、环磷酰胺、硫唑嘌呤、吗替麦考酚酯或麦考酚酸、甲氨蝶呤、来氟米特、他克莫司、环孢素等;
8. 研究前在稳定使用抗纤维化治疗(如尼达尼布、吡非尼酮等)和/或血管保护剂(如PDE5抑制剂、内皮素受体抑制剂、钙通道阻滞剂等)的受试者,研究期间可以继续稳定使用,并可由研究者决定何时停药。
复发/难治性ANCA相关性血管炎(r/r AAV)
1. 符合2022年ACR/EULAR 制定的AAV分类标准,包括MPA、GPA;
2. ANCA相关抗体满足以下一种情况:
a. 抗MPO和/或p-ANCA阳性;
b. 抗PR3和/或c-ANCA阳性;
3. 复发/难治性ANCA相关性血管炎(r/r AAV)需满足以下情况:
• 筛选期受试者 BVAS ≥15分(总分63分),且必须至少有1个主要项
目,或至少3个次要项目,或至少2个肾脏项目(血尿和蛋白尿);
• 既往使用糖皮质激素和至少一种免疫抑制剂或一种生物制剂(如利妥
昔单抗、贝利尤单抗、泰它西普、托珠单抗等)或一种JAK抑制剂治疗,
≥3个月,经研究者判断,治疗失败或疗效不佳或不耐受;
• 或既往诱导缓解治疗达到缓解后,维持治疗期间或减停药后复发。
复发/难治性炎性肌病(r/r IIM)
1. 符合2017年EULAR/ACR炎性肌病分类标准,包括DM、PM、ADM、ASS
和IMNM;
2. 有肌肉累及者,筛选期 MMT-8 评分<142(总分150分),且以下五项核
心测量指标中必须满足(5),且满足(1)⁓(4)中的至少一项异常:
(1) PGA≥2分;
(2) PtGA≥2分;
(3) MDAAT≥2分;
(4) HAQ-DI评分≥0.25分;
(5) 至少一种肌酶水平≥1.5×ULN;
3. 有皮肤累及者,筛选期CDASI活动性评分(总分0~100分)≥14分;
4. 筛选期肌炎特异性抗体和/或肌炎相关性抗体阳性;
5. 复发/难治性炎性肌病(r/r IIM)需满足以下至少一种情况:
• 既往使用糖皮质激素和至少一种免疫抑制剂或一种生物制剂或一种
JAK抑制剂治疗≥3个月,经研究者判断,治疗失败或疗效不佳或不耐
受;
• 或既往治疗达到缓解后,维持期间或减停药后疾病复发。
复发/难治性大动脉炎(r/r TAK)
1. 符合2022年ACR/EULAR大动脉炎分类标准;
2. 活动性TAK:筛选期 NIH Kerr评分 ≥ 2分;或ITAS.A 评分≥ 5分;或
ITAS2010评分 ≥ 2分,由研究者进行评估判断;
3. 复发/难治性大动脉炎(r/r TAK)需满足以下至少一种情况:
• 既往使用糖皮质激素和至少一种免疫抑制剂或一种生物制剂或一种JAK
抑制剂治疗≥3个月,经研究者判断,治疗失败或疗效不佳或不耐受;
• 或既往治疗达到缓解后,维持期间或减停药后疾病复发;
• TAK 复发指在一段时间的缓解后出现 TAK 的活动。
• TAK 疾病活动指:
1) 存在与 TAK 活动相关的新发、持续或恶化的典型临床症状或体征,
且与既往损害无关;
2) 至少出现下述表现中的一项:①当前影像学或组织活检病理示疾病活
动;②新近出现的由 TAK 引起的缺血性并发症;③持续升高的炎性
指标(除外其他原因)
复发/难治性免疫球蛋白 G4 相关疾病(r/r IgG4-RD)
1. 符合2019年ACR/EULAR IgG4-RD分类标准;
2. 筛选期 IgG4-RD RI评分 ≥ 2分,疾病处于活动状态;
3. 符合Mikulicz/系统性临床表型;
4. 复发/难治性免疫球蛋白 G4 相关疾病(r/r IgG4-RD)需满足以下至少
一种情况:
• 既往使用糖皮质激素和至少一种免疫抑制剂和/或一种生物制剂治疗
≥3个月,经研究者判断,治疗失败或疗效不佳或不耐受;
• 或既往治疗达到缓解后,维持期间或减停药后疾病复发;
• 影像学提示脏器弥漫性肿大或纤维化进展。
排除标准;
感染, 活动性感染,乙肝,丙肝、HIV、梅毒, 结核,疱疹心血管疾病
1. 预处理前8周内有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的严重细菌或病毒或真菌等感染;或预处理前4周内有需要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预处理前7天内有活动性感染和/或发热者;
2. 有活动性乙型肝炎。但HBsAg阴性,HBcAb阳性,且 HBV DNA 低于中心参考值下限可入选本研究,研究者需视情况对受试者进行预防性抗病毒治疗;
3. 活动性丙型肝炎或HIV或梅毒感染;
4. 活动性结核感染。除外的情况:LTBI:QuantiFERON-TB Gold或结核T-spot阳性,但没有结核相关症状体征和影像学表现的 LTBI受试者应在清淋前4周开始方案规定的预防性抗结核治疗或以往有书面记录的完整预防性抗结核治疗者,可以入组。
5. 发生过严重疱疹感染,包括但不限于播散性疱疹(曾发生过),疱疹性脑炎(曾发生过),复发性带状疱疹(定义为 2 年内发生过2 次),或眼部疱疹(曾发生过)。
6. 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病,包括但不限于:
• 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为III或IV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 入组前6个月内存在不稳定性心绞痛或发生心肌梗死;
• 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如平均Fridericia's 校正公式计算的 QT间期 (QTcF) > 500 ms];
• 不明原因的晕厥病史,非血管迷走神经性或脱水所致;
• 严重非缺血性心肌病病史
7. 经研究者判断,任何有可能增加受试者研究风险的严重的、不稳定的各系统疾病,如主动脉夹层、难以控制的糖尿病(空腹血清葡萄糖≥ 1.5 ×ULN)、正在接受肾脏替代疗法、肝硬化失代偿期等;
8. 有其他可能影响研究评估的自身免疫疾病或自身炎症性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痛风、活动性纤维肌痛综合征等(除外的情况:如研究者判断为重叠综合征,认为参与本研究可能对受试者具有合理的获益风险比,且不影响关键终点评估,可考虑纳入本研究);
9. 有主要器官移植史者;
10.有确认的或怀疑的原发或继发性免疫系统缺陷病者(如X连锁无免疫球蛋白血症、HIV感染等);
11.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2.供者特异性抗体(DSA)阳性的受试者将被排除
13.筛选前30天内有≥2级(CTCAE V5.0)出血病史,或需要长期持续使用抗凝药物治疗的患者;
14.预处理前4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
15.预处理前4周内进行过重大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手术者(计划进行局麻手术的受试者可以参加本项研究));
16.已知对研究药物相关辅料(包括但不限于DMSO和右旋糖酐-40)过敏,或对其他免疫治疗及相关药物(包括氟达拉滨、环磷酰胺以及可能使用的托珠单抗等)过敏的患者;
17.筛选前5年内罹患恶性肿瘤的患者(除外的情况:可考虑纳入3年前已切除病灶且无复发证据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局部前列腺癌;PNP受试者中可考虑纳入合并淋巴增殖性肿瘤[血液系统肿瘤]或胸腺瘤);
18.经研究者评估,其他可能会增加研究风险、影响受试者依从性的社会、心理、医学情况(如处于被监护状态、认知障碍、药物酒精滥用等)。

  • 上一篇:宜明昂科生物注射用IMM0306联合来那度胺治疗复发/难治CD20阳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的Ib/Ⅱa 期临床研究
  • 下一篇:上海复旦张江生物FDA022-BB05在子宫内膜尿路上皮肠癌患者中的有效性、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II期临床研究
  • 评论专区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昵称:
    匿名发表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luckyssdog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