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小细胞肺癌、神经内分泌癌
项目用药
注射用BL-M14D1
目标患者
既往经化疗+免疫治疗失败的小细胞肺癌/神经内分泌癌,化疗方案≤2线。
注:要求提供6~12张切片测DLL3表达,结果不影响入组。
入选条件
1.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循方案要求。
2.性别不限。
3.年龄:≥18岁且≤75岁(Ia期);≥18岁(Ib期)。
4.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5.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无法治愈或目前尚无标准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
6.同意提供原发灶或转移灶2年内的存档肿瘤组织标本或新鲜组织样本。
7.必须具有至少一处符合RECIST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8.体力状况评分ECOG0或1分。
9.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已恢复至NCI-CTCAEv5.0定义的≤1级。
10.无严重心脏功能异常,左心室射血分数≥50%。
11.筛选期检查前14天内不允许输血、不允许使用任何细胞生长因子药物的前提下,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要求。
12.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13.尿蛋白≤2+或≤1000mg/24h。
14.对于绝经前有生育可能的妇女必须在开始治疗之前的7天内做妊娠试验,血清妊娠必须为阴性,必须为非哺乳期;所有入组患者(不管男性或女性)均应在整个治疗周期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采取充分的屏障避孕措施。
排除条件
1.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使用过化疗、生物治疗等抗肿瘤治疗;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为首次给药前6周内;氟尿嘧啶类的口服药物等。
2.既往接受过以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为毒素的ADC类药物。
3.严重心脏病、脑血管疾病病史。
4.QT间期延长、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房室传导阻滞,频发且不可控的心律失常。
5.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和炎性疾病。
6.在首次给药前5年内诊断为其他恶性肿瘤。
7.两种降压药物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mmHg)。
8.有需激素治疗的ILD病史、或当前患有ILD或根据RTOG/EORTC定义的≥2级的放射性肺炎、或在筛选期间疑似患有此类疾病。
9.并发肺部疾病导致临床重度呼吸功能受损。
10.有大量浆膜腔积液的,或有浆膜腔积液且具有症状的,或控制不佳的浆膜腔积液的患者。
11.影像学检查提示肿瘤已经侵犯或包绕胸部、颈部、咽部等大血管。
12.筛选前6个月内需要治疗干预的不稳定的血栓事件;输液器相关的血栓形成除外。
13.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症状。
14.对重组人源化抗体或人鼠嵌合抗体有过敏史或对BL-M14D1任何辅料成分过敏的患者。
15.既往接受器官移植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Allo-HSCT)。
16.既往蒽环类(新)辅助治疗中,蒽环类药物累积剂量>360mg/m2。
17.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阳性、活动性结核、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或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18.需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知情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知情前2周内存在肺部感染或活动性肺部炎症指征。
19.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参加另一项临床试验。
注:以上为部分入排条件
DLL3作为Notch信号通路配体,在正常成人组织中表达受限且水平低,多局限于特定细胞类型与发育阶段,如胚胎神经发育时短暂表达以参与神经元分化等,对维持神经系统等组织稳态意义重大。DLL3在多种恶性肿瘤中广泛高表达,如小细胞肺癌、神经内分泌肿瘤等,表达模式具异质性,与肿瘤恶性程度、分期及预后不良相关。
注射用BL-M14D1 是一种创新型抗肿瘤药物,属于抗体偶联药物(ADC)类别。ADC药物结合了单克隆抗体的靶向性和细胞毒性药物的高效杀伤作用,通过将抗体与强效化疗药物通过连接子偶联,实现对肿瘤细胞的精准打击,减少对正常组织的毒副作用。BL-M14D1中的抗体部分能够特异性识别并结合肿瘤细胞表面的特定抗原(靶点),将药物精准递送至肿瘤细胞。